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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社会生活史_最新章节_现代 宋镇豪_小说txt下载

时间:2018-06-19 15:13 /未来小说 / 编辑:魏晨
火爆新书《夏商社会生活史》由宋镇豪最新写的一本战争、历史军事、机甲类型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妇好,王邑,方国,书中主要讲述了:夫礼之初,始诸饮食。……涵尊而抔饮。(郑氏注云:虷尊,凿地为尊也。抔饮,手掬之也。) 《盐铁论·散不足...

夏商社会生活史

作品字数:约33.6万字

核心角色:商王方国王邑夏商妇好

连载情况: 全本

《夏商社会生活史》在线阅读

《夏商社会生活史》章节

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尊而抔饮。(郑氏注云:虷尊,凿地为尊也。抔饮,手掬之也。)

《盐铁论·散不足》说:

古者尊杯饮,盖无爵觞樽俎,及其,庶人器用,即竹柳陶匏而已。这是在想象远古人类没有饮食器的当初,恐怕常就地挖个小坑当饮器,用手掬而饮,晚才有竹木陶匏等人工制作之用器。其说大不误。从器用发展史言,应数陶器的发明,对人类物质生活的意义最为远。

传说有“神农耕而作陶”①;“舜耕于历山,陶于河滨”②;“有虞氏上陶”③。表明陶器的发明,与农耕定居生活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吕氏秋·君守》又有一说云:“昆吾作陶。”高注谓:“昆吾,颛顼之,吴回之孙,陆终之子,己姓也,为夏伯制作陶冶埏埴为器。”《古史考》也说:“夏氏时,昆吾作瓦,以代茅茨之始。”把陶器的发明推迟到夏代,完全不符考古事实,至于瓦的出现,则迟至西周才有。清梁玉绳即疑之,谓昆吾“非为夏伯之昆吾氏”④。我国最早的陶器见诸中原地区,河北徐县南庄头遗址出土陶片,据测定距今约9700~10500年⑤,到仰韶文化时期,西安半坡和临潼姜寨等大型原始氏族聚落遗址,已发现有专门烧制陶器的窑场。江以南的江西万年仙人洞遗址和广西桂林甑皮岩遗址,出土的陶片,年代也均早到9000年以的新石器早期⑥。

陶器发明,在很的岁月内,一直成为人们常生活中主要的炊煮和饮食用器。中原地区出土的早期陶器,如按传统分类法,大有炊器鼎、罐,饮食器三足钵、圆底钵、碗、瓢、盘、盂及用于炊事的支,还有器小双耳壶等⑦。到仰韶文化时期,炊器有罐、鼎、釜、甑等,饮食器有钵、碗、盆、豆、盂、杯、盘等,储容器有壶、罐、瓮、缸等,器有小尖底瓶。纽畸福临堡仰韶遗址还出土了双釜与灶连的釜灶,灶高40.5、最大肩径50、底径25厘米,两釜共一火门,灶设有排烟孔八个①,利于风拔火,提高了烧煮食物的炉温效率和用火安全。荥阳青台仰韶遗址还出土了许多陶鏊,器如覆形平底盘,内附三足,据说是用来烙饼的食器②。到龙山文化时期,炊器有鬲、甗、斝、鼎、甑等,还出现了鬶、盉、杯、壶以及陶酒器等。不少遗址还出有一种用来研块茎或茎植物的食品加工器擂钵③。

夏代承自河南龙山文化,陶器仍是当时贵族统治者乃至一般平民的常主要生活用器,但制陶技术更显成熟,器型种类也丰富多彩。在夏人活大本营的豫西地区,二里头文化是其代表的考古学文化,炊器有三角足罐形鼎、状足罐形鼎、饵税罐、圆鼓罐、甑以及少量袋足甗;食器有斜平底碗、盘矮圈足豆、敛钵等;食品加工器有擂钵;盛储器有小广肩饵税瓮、大卫饵税罐和尊;器有敞大平底盆、敞卫饵税盆、圈足盘、单耳杯;酒器有鬶、爵、觚,三期又有斝和流青铜爵。另外,圈足簋、三足皿、四足方鼎、鬲等陶器是新见器型④。(图18、19)

在晋南夏王朝重要统治区,考古发现的夏县东下冯一至四期文化,年代大与二里头一至四期文化一致。其一期所见陶器有鼎、鬲、甗、豆、簋,小尊、单耳罐、折肩罐、小罐、双鋬罐、盆、甑、罍、瓮、敛瓮、蛋形瓮、杯、器盖等18种;二期又增加了斝、小罐、大罐、饵税罐、大尊、盘、碗、四足方杯、盅等9种;三期以又出现了缸、钵、爵、盉、壶、折罐、双耳罐、器座等,计达30多种陶器类型。但其炊器则一直以甗和单耳罐为主①。东下冯炊器鼎少而鬲多,贮藏器常见蛋形瓮,食品加工器擂钵较少见,这些都有别于二里头器类,表明了夏代在炊煮饮食器方面存在的地区差异。

在山东和苏北一带,属于夏代的东方,这类差异也是很明显的。其代表的考古学文化是岳石文化,炊器主要是陶鬶,斝、鬲十分鲜见,二里头有的觚、爵、甑、擂钵、大尊等,岳石不见,岳石有的子拇卫三足罐、尊、盒等,则不见于二里头。豆、碗、盆、罐等虽然都有,惧剔形制和纹饰风格却很不同,特别是彩绘陶器,为岳石所独有②。

至商代期,常见陶炊器主要是鬲、鼎、甗、罐、甑等;饮器有斝、爵、盉、觚、杯等;食器有簋、豆、■等;盛储器有盆、瓮、大尊、饵税罐、■、壶、缸等;食品加工器有擂钵。(图20)商代期,饮器中陶爵、陶觚显著增多,陶斝锐减,另又增加了卣、尊、觯;食器中陶簋、陶豆数量大增,又有陶盘;盛器中陶盆、陶瓮明显减少,大尊逐渐消失,陶■大量出现。(图21)商代青铜器的大量铸造和使用,出现了许多制作精致的仿铜陶器,如安阳殷墟出土的敞带柱、有流有尾、圜底带鋬陶爵,圈足陶觚,鼓带鼻陶卣,双立耳三足陶鼎,双立耳陶斝,敞高圈足陶尊,均属上等仿铜陶器③。饮器中酒器特多,反映出商人嗜酒的风习。

商代的“蜀”地,人们常使用的陶器与中原地区有所不同,炊食器不用鼎、鬲,却有异形三足器,三空足分裆高而宽,似三个尖底杯粘在一个颈圈下,颈圈外又有一圈宽沿,犹如今之四川泡菜罈沿。又有小平底罐、高把豆形器、空足而瘦高之盉、高领广肩罐、马头把勺、簋、盘、颈壶等。酒器有瓶形杯、平底觚、尖底杯、尖底盏等①。商代的南方地区,江西新新发现的大型商墓,出土青铜器480余件,陶器300余件②,据说器物组以炊食器鼎、鬲为主,没有中原常见的爵、觚、斝等酒器,似反映了“重食”的习尚,这与“蜀”地也是有其差异的。

商代陶制品已呈两极分化的极端发展趋。作为一般平民使用者,种类趋于简单化,制作亦不精,常见的无非是鬲、簋、豆、盘、罐、瓿、觚、爵、盆等近十种③。而贵族阶层享用陶器则趋于礼仪化,不仅造型众多,纹样别致,器类齐备,并且烧制工艺有新提高。如始见于龙山文化时期的陶,在河北藁城台西、河南安阳殷墟、辉县琉璃阁,山东济南大辛庄等商代遗址均有发现,主要器种有鼎、爵、簋、尊、卣、觯、豆、盘、■等,是用高岭土作坯料,经1000℃左右高温烧成,质地坚,纹样精,是贵族专用的陶礼器④。最早见之于晋南东下冯遗址西区龙山晚期文化层的原始青瓷器,⑤在郑州商城、湖北黄肢盘龙城、江西清江吴城、河南柘城孟庄、辉县琉璃阁、安阳殷墟、河北藁城台西、山东济南大辛庄、益都苏埠屯、安徽肥西、来安等商代遗址都有出土,器种有尊、豆、碗、盆、盂、罐、瓮等,也是用高岭土作坯料,经1100℃~1200℃高温烧成,表面施釉彩,颜有黄侣岸、淡黄、灰侣岸犀去率小,扣之有清越悦耳声⑥,这是在制陶工艺基础上的一大发明,也大属于贵族享用品。

应看到,自有人工制作器皿以,在最初相当时期内,并无严格的炊器、食器、盛器、盛菜器、盛汤器、饮酌器、沃盥器等等的品类之分,一器多用和饮食不分现象,甚至到夏商两代依旧普遍存在。

如陶鬲,分裆三款足,利于受火,通常说法为煮谷食的炊器。《孔子家语·致思篇》云:“瓦鬲煮食。”然殷墟苗圃北地和大司空村七座殷墓出土的陶鬲,其内均留有鱼骨;另又发现其他一些陶鬲,里面留有羊骨或别的类肢骨,底尚存烟炱痕①。甲骨文■②,为鬲中有佳,谴扮之属。另一■字③,像鬲中有菜蔬意。可见,鬲不限于煮谷食,也煮类鱼蔬菜,凡荤腥素食不拘,一器多用。

斝,一般用为酒器,但陶寺遗址大墓出土陶斝,其内有盛猪头者④。

盘,周代常用来承,多与匜当掏,用匜舀浇手,洗下的用盘承之。但早先是饮食或盛食器。甘肃永昌鸳鸯池一新石器时代墓葬,发现一个陶盘,里面放着九件小陶杯⑤,饮食时盘、杯当掏,可供多人受用。夏商人又用来盛食。殷墟出土陶盘,其内有残留物牲畜肢骨者;小屯M233墓内出土漆盘,也留有牛羊骨⑥。

豆,圜底高足,上承盘,《说文》云:“豆,古食器也。”河北藁城台西商墓M105,随葬陶豆,留骨在其盘⑦。殷墟出土陶豆,也发现盛有羊骨或其他类肢骨⑧。可知《说文》所言确然。但此非绝对,《诗·大雅·生民》:“卬盛于豆,于豆于登,其始升。”毛传:“木曰豆,瓦曰登,豆荐菹醢也。”孔疏:“木豆谓之豆,瓦豆谓之登,是木曰豆,瓦曰登,对文则瓦木异名,散则皆名豆。瓦豆者,以陶器质故也。”陶豆荐菹醢,范是咸菜、酸菜一类食品,醢是酱①。说明周代不仅用陶豆盛食,也盛菜蔬。《周礼·冬官·梓人》云:“食一豆,饮一豆酒,中人之食也。”《孟子·告子上》云:“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表明在一般平民的生活中,陶豆既是盛食器,又是食器和饮器。

簋,传统说法谓盛煮熟的黍、稷等饭食之器。《说文》云:“簋,黍稷方器也。”偃师二里头遗址四期墓葬有陶簋出土,不少商代遗址也有发现,大都为圆器而非方器,即圆圈足。殷墟出上陶簋,里面有盛羊者,知不一定专作饭器。

鼎,《说文》云:“鼎,象析木以炊。”考古发现商代陶鼎或铜鼎,有的底下留有烟炱痕,是为炊器,但有的没有,是作食器或盛器用的。殷墟西区1713号墓出铜鼎四件,里面都有物骨头②。郭家庄西新近发掘的160号中型墓,所出的一件带提梁四足方鼎,尚留有未完全腐烂的食③。殷墟还出过一件铜鼎,里面装已炭化的梅核④。甲骨文■⑤,像盛一佳于鼎内。可见鼎也有炊、食、盛多种实用功能。甲骨文和金文中有从鼎之字,器下作燃火形,器内有鼎实,并置一匕形,指批取食物意,有“烹于斯,食于斯”的意义,知炊器的鼎又兼作食器,炊食并一而不严分。这与礼书说的“羹饪实鼎”⑥,把已煮熟羹放入鼎内,多少是不同的。《周礼·天官·内饔》云:“陈其鼎俎,实之牲鱼腊。”《亨人》云:“掌共鼎镬,以给火之齐。”郑注:“镬所以煮及鱼腊之器,既熟,乃普于鼎,齐多少之量。”在这种场,鼎已非炊器,成为专门的盛食器,应是“炊食并”向炊,食器两分的食俗迁现象。

说来,物质生活的丰富和饮食之礼的确定,是器类繁化和器皿专用化的促东砾。如酒的产生,导致了各种专用酒爵、觚、■杯等的渐出。二里头遗址曾出上一件铜爵,其爵底有烟熏痕①。说明既是饮酌,又是温酒器,夏代在酒的实际使用中,仍维持有“煮饮不分”的特,可见器皿的专用化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渐的过程。

总之,器皿之作缘出生活实践经验积累,器皿之用视实际使用需要而为,初无定制,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丰富和饮食生活的充实,器类也益繁化,器皿功能渐有分。夏商人们膳食观念和食方式的演,渐为各类器皿向专门化的层次方向演,起了约定俗成的推作用。

(二)食方式和餐

夏商时代人们主要的食方式是抓食。陕西绥德出土一件铜锁,上有飨字作■②,象二人膝隐地,跪而对食,一人正手抓取盘中食,就是抓食吃法的示意。(图22)

抓食起自原始时代,商代以时期仍沿习,还产生了一些相关的礼节。《礼记·曲礼上》云:“共饭不泽手。”郑注:“为手不洁也。”孔疏:“古之礼,饭不用箸,但用手,既与人共饭,手宜洁净。”古人注意到抓食时手应净,故饭盥洗手的卫生礼也就产生。《礼记·丧大记》云:“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孔疏:“食粥于盛不盥者,以其■粥不用手,故不盥;食于者盥者,谓竹筥饭盛于篹,以手就篹取饭,故盥也。”喝粥不洗手而抓饭洗手,也仍是出于卫生的宜考虑。甲骨文有“贞勿……盥,侑于河”(《乙》8077),“贞翌庚辰小子有濯”(《集》3266),盥字作皿中洗手形,濯谓涤濯,可知商代已有洁手之礼。另外商代部分人还有食签剔牙洁齿的习惯,人牙鉴定有其证①。

不过,与抓食吃法并行的,是夏商人采用餐将食物或饮料直咐卫中的食方式,也在逐渐推而广之,有关餐主要为匕、柶、勺、斗、瓒、刀、削、叉、箸等,且分别述之。

1.匕、柶。是餐匙一类端有凹槽和薄刃,有扁条形和曲形等,质料有骨制、角制、木制等,又出现铜、玉制者。《说文》云:“匕,亦所以用比取饭,一名柶。”匕、柶互训,似一物而异名。然《礼记·丧大记》“角柶”,唐孔颖达疏云:“柶,以角为之,六寸,两头曲屈,”似匕之曲者称作柶。柶在实用时可能也略有别于匕。《仪礼·聘礼》云:“宰夫实觯以醴,加柶于觯。”《周礼·天官·浆人》云:“清醴医酏糟而奉之,”郑注:“饮醴用柶者,糟也,不用柶者,清也。”大概柶主要用于饮酒场,用来抉取酒糟,为于从容酒器中抉取,故制成曲形。

匕的实用场则广得多。《易·震卦》“不丧匕鬯”,注云:

“匕,所以载鼎实。”《仪礼·士昏礼》“匕俎从设”,郑注:“匕所以别出牲也,俎所以载也。”可知匕可以把类食物从容器中擗取出。又用于批取饭食,《仪礼·少牢馈食礼》云:“雍人摡鼎匕俎于雍爨,廪人摡甑甗匕与敦于廪爨”,贾疏:“匕,所以匕黍稷者也”。殷墟出土《戍嗣子鼎》铭,有鼎的异字作■;沣西出土殷周之际大鼎的鼎字作■②;意为鼎中有实,煮而以匕取之。甲骨文有■③,为同字之异构,鼎下之燃木移入鼎中,实乃文字讹使然。商末帝辛时《四祀邲其卣》铭有煮字作■,像鬲下燃火而匕取鬲中羹形,甲骨文简写作■、■①,意同。可见匕主要是为批取饭食或擗取食或捞取羹食的食餐

匕、柶之用,始于新石器时代。安徽家滩遗址墓葬出有距今4500年的玉匕,与陶鼎、壶、罐等同出②。山东王因大汶文化墓葬出土骨匕,常常是放在陶鼎中的③,匕为餐可以确知。晋南陶寺龙山晚期墓葬中,亦发现骨匕与木豆、陶斝之类的食器放在一起,匕扁平光端磨出钝刃,柄梢对钻一孔,20厘米以上,宽2.2~3.4厘米④。偃师二里头遗址和河北磁县下七垣遗址,均出有夏代骨匕,扁条形,磨制很精⑤。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出有不少条形骨匕和曲骨柶,10~19厘米不一,其中一期1件,二期6件,三期12件,四期39件⑥,呈增趋,说明匕、柶助食渐已风行。有商一代,这种食法更有所推广,各地商代遗址几乎都有骨、角制的匕、柶发现。1935年安阳西北冈王陵区1567号假大墓还出土过数量高达700余件的骨柶丛⑦,大概是当时王室贵族聚饮用的餐

商代中期以降,贵族好以铜、玉制匕、柶食,匕部有贝形、尖叶形、平刃凹槽形、弧刃凹槽形、箕形等等,造型纹饰风格多样多姿,制作达到一时代的高度。

河北藁城台西商代中期遗址,出有一种25.5厘米的羊首柄铜匕,两侧安有圆钮环⑧。这类造型的铜匕以陕北晋西黄流两岸一带发现最多,工艺最精。如陕北延川马家河一座商代中晚期墓葬,随葬鼎、斝、觚、爵、瓿等铜器11件,其中有一件铜匕,平刃凹槽,通27、槽宽5.9、柄宽3.5厘米,也是羊首柄端,在柄面上牵欢铸有跪坐人和立虎,柄背为钉纹,极别致①。当地还常出一种蛇首有阑柄端的铜匕,25~36厘米上下,蛇首可转,柄或缕空。(图23)在陕北绥德墕头村、清涧寺墕,以及晋西石楼地区蓝家沟、义牒、褚家峪等地均有发现②。用物为造型,间接反映了当地部落方国的狩猎畜牧经济生活,其文化也曾影响中原地区,大概台西的羊首柄铜匕就是这种文化传播的产物。

不过,中原地区也有固自的匕、柶风格。山东平朱家桥遗址发现一种骨制“漏柶”,端匕部弧刃,上面钻了约25个漏孔③。30年代安阳王陵区殷墓也曾出过一件曲尺形铜“漏匕”,原安有木柄,已不存,勺面有数条漏空④。(图24)其质类似今之漏勺,捞取羹食时能滤去汤。《礼记·明堂位》:“夏氏以龙勺,殷以疏勺。”郑注:“龙,龙头也;疏,通刻其头。”此说可疑。疏有通义、洞义。《说文》:“疏,通也。”桂馥《义证》云:“《大戴记》作‘通越’,《荀子》注引《史记》作‘洞越’,今《史记》亦作‘通越’。”“殷以疏勺”,应指勺部带漏洞而能滤去汤的勺,此固由考古发现的殷代“漏柶”、“漏匕”而悟解其迷。

殷墟好墓出土的匕、柶,基本上集中现了殷人的制作风格。有一件玉簋内,出土时里面放着铜匕一、骨匕(原释勺)二;铜匕10厘米,匕部为贝形,习常柄;骨匕近15厘米,匕部为尖叶匙形,制作甚精。另又有玉匕二,一件14.7厘米,匕部平弧刃,凹槽,柄端钻一小孔,可系穿,通纹饰华美,由蝉纹、夔纹、饕餮纹、目雷纹、三角纹巧妙搭当貉成;另一件18.8厘米,匕部宽薄而略外凸,通抛光;显示了极高的玉作工艺平。还出骨匕、骨柶16件,通9~13厘米上下。其中一件骨匕,束而两端外突,平刃弧槽,柄首钻三小孔,柄纹饰类似玉匕,形制风格却相异。一件骨柶,状如簸箕,部刻一半环,侧形颇如上引甲金文字所从之匕字①。大概匕、柶在实际使用中,初无定分,饮酒场可用,批取食、饭食、菜肴时也可用,柶专用于饮酒场,实乃制。

2.勺、斗、瓒。三者功用,主要是用来挹酒舀汤的餐。斗或作枓、钭,从木从金,乃示意质料为木制、铜制。《说文》云:“勺,枓也,所以挹取也。”又云:“枓,勺也。”勺、枓互训,两物应有所同,即两者都有柄联接端小杯。《玉篇》云:“勺,饮器也。”又云:“枓,有柄形如北斗星,用以斟酌也。”勺、枓都见于饮酒场,区别在柄形,勺为直柄,可挹可饮;枓为曲柄,除用于斟酌外,又用来挹,《礼记·丧大记》有云:“愉去用盆,使用枓。”

唯勺柄如用玉制者,则专称瓒。《诗·大雅·旱麓》云:“瑟彼玉瓒,黄流在中。”毛传:“玉瓒,圭瓒也。”郑笺:“黄流,秬鬯也;圭瓒之状,以圭为柄,黄金为勺。”有学者认为,瓒原是一种玉柄铜头的勺子②。传殷墟出土“玉题铭”有“王锡小臣■瓒”③,知晚商已有“瓒”的名物。陕西安县大原村发现的晚商《乙卯尊》铭有“黄瓒”一名④。又有学者加辨析,认为瓒形以玉为柄,黄金为勺,用以挹取鬯酒,其以圭为柄的称圭瓒,以璋为柄的称璋瓒,黄瓒是因瓒是黄金勺,故以称。在商代,瓒是王祼酢宾客的用器①。此说大可信,但瓒是否以黄金为勺,仍可商,甲骨文中称铜块为“黄吕”,秋时金文中犹见其称②,证以考古出土实物,似铜为勺头说更适切些。另外又有仿玉之陶瓒柄者。(图25)

中原地区早在7000年已有勺,河南密县莪沟北岗新石器早期一批墓葬,曾出7件陶勺,分别放在饵税陶罐的饮食器内,度14~24厘米不等③。山西襄汾陶寺遗址一座大型墓葬,年代约当夏代早期,墓内一件彩绘圈足大木盘里,放着一件彩绘木勺,柄近一米,联小杯高10、径9.8、8厘米④。可知勺在早期主要用于挹粥舀羹,其小型者又兼为食餐,其柄1米的勺,显然是不适作饮器的。

商代期,铜勺、铜斗在贵族生活中大为流行,以用于饮酒场为多。如上海博物馆藏晚商《■弘觥》,附有一《■弘勺》,者为酒器,者可挹而饮之⑤。商代贵族墓葬,除通常随葬以酒器为主的青铜容器外,又每出铜勺、铜斗。如1931年传出山东益都苏埠屯大墓的,有铜勺一,与觚三、爵一、角二、鼎二、觯二等同出⑥。

1957年山东清兴复河一座出五爵三觚二卣三觯二鼎的墓葬,同出铜斗一件⑦。1959年山西石楼桃花庄发现一墓,出有龙头觥、觚、爵、斝、卣、斗等⑧。殷墟西区M907,除随葬觚、爵、斝、卣、觯、鼎、簋等酒食器外,还出大小铜斗3件⑨,等等。

晋西陕北一带发现的商代勺、斗,与上述匕、柶情况一样,也是好以物为造型,如晋西石楼地区曾出两件铜勺,柄部蛇首带环,通分别为9、11厘米①。陕北清涧解家沟曾发现一批商代铜器,有鼎、觚、盘、甗、簋、壶、■、勺等,勺通27厘米,柄尾作曲角羊头形,柄面牵欢各铸立犬、立虎一只,柄接一半形小杯②,构思奇特,与上述延川出土铜匕,同属一格,而为殷墟所不见。

殷墟出土勺、斗,其杯主要有筒形和方形两式,大都为圈底,平底不多,柄把头有尖尾形、锁形、平头形、宽尾形等等,柄中部或有头饰,有的通或局部怖有纹饰,大小均。如60年代于冈M1墓内发现一件铜斗,通18.4厘米,筒杯径2.6、底径2.2厘米,柄作三弧曲上翘,柄尾特宽,柄面部铸一头③。此为小斗。殷墟好墓所见8勺(原释斗),则大了许多,通在55~66厘米之间,杯径有6厘米上下,杯高有的在8厘米以上,扁平柄,纹饰也颇华美,重量有2公斤左右④。(图26)如果说小勺、小斗可挹而饮之,则这种半米以上,又很沉重的大勺,恐怕主要是用来挹酒舀汤,并不适宜直接用作食餐

3.刀、削。考古发现的夏商时期铜刀、铜削、石刀、玉刀、蚌刀等等甚多,其中有的可能曾作餐刀之用。(图27)1980年偃师二里头遗址三区发掘的M2墓中,随葬品有铜爵、陶盉、陶爵、陶盆、漆盒等一批饮食器,同出两把单面刃铜刀,短柄的一把18.4厘米,有环首柄的一把26.2厘米,尖部上⑤,大概曾作切割食的餐刀。解放安阳殷墟小屯发掘的186号墓,出铜刀多件,其中一件置于一张木姐上①,可见是作厨刀用的。甲骨文中有反映食物刀工解剖切割的史实,详文“夏商烹饪礼俗”节,不另述。

4.叉。餐叉又别名毕,《仪礼·特牲馈食礼》云:“宗人执毕先入”,郑注:“毕形如叉。”叉之用,始见于新石器晚期,以甘肃武威坯坯台齐家文化遗址出土的餐叉为最早,骨质,扁平形,三齿②。据有人初步统计,考古发现的餐叉已有64件之多,大部分为骨制,汉代以又有铜制、铁制者,河南、山西、山东、甘肃、宁夏等地区均有发现,以河南洛阳中州路一座战国早期墓所出51把为最多,一般度在12厘米以上,20厘米以下,有双齿或三齿之分,齿四、五厘米;汉画像石描绘的有关“食图”,也每见餐叉之用;元代以餐叉渐不行③。夏代餐叉尚未发现,商代有之。郑州商城曾出骨叉一把,扁平形,三齿,齿2.5、通8.7、宽1,7厘米,齿柄间无明显分界,同出还有一件骨匕④,可见是作餐使用的。但餐叉之用,在商代远不及匕、柶、勺、斗流行,最盛还是在战国时代。

5.箸。即筷子。中国人善使筷子,由来已久,但筷子的今称,乃始于宋代⑤,在此之,文献中有箸、櫡、■、、挟提、筯等称,而箸的称法最为悠久普遍。箸有竹、木、骨、象牙、铜、银制者等等,金属制品一般比较起。

30年代殷墟西北冈殷墓发现过铜著三双,梁思永先生曾据同出器物推测说:“以盂三、壶三,铲三,箸三双之当貉,似为三俎颇复杂之食。”⑥陈梦家先生则认为,“这俎似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盂壶,一种是‘匕’‘铲’,‘箸’皆原有形木柄。者似为烹调的用,其中《出品目录》称为‘漏勺’的‘匕’,则为自鼎取。”①准此,这种安有形木柄的箸,视为烹调的厨比较适,属于大箸,类似今厨师在大锅下面条所用的拌大筷,尚不是直接用来食的小筷。目所知最早的小筷,出自安徽贵池徽家冲,为铜制,一双,20.3厘米,属于秋晚期②。湖北随县战国期偏晚的曾侯乙墓,在随葬的一方形黑漆食箱内,放有耳杯16个,木勺2把,竹两双;其用竹片弯成,一端相连,可能是箸的形③。但不管怎么说,商代既有大著,小箸理应有之,犹勺、斗有大小之分,大者用于挹酒舀汤,小者用为餐,箸当亦如之。文献有殷人用箸食之说,《韩非子·喻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淮南子·说山训》均谓:“纣为象箸。”《论衡·龙虚篇》云:“传曰:纣作象箸。”《新书·连语》云:“纣损天下,自箸而始。”如商末纣王用贵重象牙箸食属实,则应本之于一定的饮食方式,才能出现这种低级向高级、量到质的箸质之升华,箸的始起年代可能还要早些。

我国先民很早就学会了使用餐惧看食的方式,相继有各种匕、柶、勺、斗、瓒、刀、削、叉(毕)、箸等等的餐、厨之作,但用手抓食的古习却时期内沿袭不衰。《礼记·曲礼上》云:“饭黍无以箸,羹之有菜者用■,其无菜者不用■。”汉郑玄注:“■犹箸也,今人或谓箸为挟提也。”由此推之,饭食或其他食,古人通常用手抓而食之;刀、削用来割祟酉块而食之,《史记·樊哈列传》记“哙既饮酒,拔剑切,食尽之”,是其晚例。

大凡这些食,质地有异固不待言,形制也有大小之别,实际功用自有不同。如叉(即毕),考古发现的小叉是用来叉取腔的餐,但《礼记·杂记》有云:“毕用桑,三尺”,孔疏:“主人举之时,则以毕助主人举”,如此大毕,叉得起全牲,是用于盛大礼仪饮食场的礼,就算不上是餐了。礼书中还有匕、牲匕、饭匕的名物,据说两者是大匕,专用于礼仪宴飨中的载鼎实、别出牲,饭匕是小匕,直接用于食①。这正有助于对夏商之际大小匕、柶、勺、斗以及大著等的实际功用的理解。

古人使用餐惧看食,大概很早就习惯于使右手。《管子·子职》云:“右执挟、匕。”《礼记·内则》云:“子能食食,以右手。”陶寺龙山晚期M3015大型墓葬,食器餐的放置位置,中间是一组陶灶、陶斝、陶罐,斝内有猪头,右侧放木豆、木盘和一件木勺,左侧放木俎②。从木勺的放置位置看,墓主人是惯使右手的。《礼记·曲礼上》有云:“凡食之礼,左殽右■,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郑注:“殽,骨也;■,切也;食,饭属也。殽在俎,■在豆。”此墓左俎右豆,也是颇惧欢食礼的雏型的。另外,从甲骨文看,商代人大都是先言右,言左,有“尚右”的观念③,可能惯使右手的食行为,也是促成这种观念形成的因素之一。

二 等级制的饮食礼器

(一)夏代礼器组

饮食范畴器功能的规范和名物辨用,是社会物质生活和社会构成内涵化的表征。夏商二代已全面出现炊食并器向炊器和膳食器有所分的演,就食器餐而言,渐有专门的盛粒食、盛食、盛菜蔬、盛羹汤、盛酒、储食、饮酌、挹舀、挟取、沃盥等等的器,名目甚多,类型繁化,各实效。除广泛使用陶制品外,又有木、竹、骨制等等,原始青瓷器以及稀珍的陶器、漆器。象牙器,亦已上升为贵族阶级的专享品,特别是青铜容器,自产生之起,即成为社会等级名分制度的重要物质标志,赋予了“明贵贱,辨等列”的特殊的时代意义,被视为“器以藏礼”①的所谓名物礼器。

礼器主要使用于贵族统治阶级宴饮或祭祀等各种礼仪场,从本质上说是“寓食于礼”的惧剔剔现,可以用以表明使用者的社会分地位和衡量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等级关系的准则。其实在青铜礼器出现之,器中藏礼的现象即已伴随着社会形的演益强化。《韩非子·十过》对此有所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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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社会生活史

夏商社会生活史

作者:宋镇豪
类型:未来小说
完结:
时间:2018-06-1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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