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级捉鬼系统
云从龙 , 共 95 章, :第九十五章 我说说要你弓,你就得弓!
[马上阅读] 真本书唯一的缺点就是影响了我的胃口,真的其他方方面面都很到位。比如什么,逻辑混乱啊,无脑装逼啊,反派智障啊等等等,非常到位。(逆阵)
星空战神
草 根 , 共 693 章, :第六百九十五章 终战*大结局(下)
[马上阅读] 这本书张数不是很多,而且写的也不是多么的好,有许多的瑕疵,但这本书,陪我度过了,那段时光,可是我读的第二本小说,当初看起来就是这本书是那么的好,现在再回首,又感觉这本书,虽然有许多不足,但是,留给我的回忆,我觉得,看书就要把自己融入到书中的世界,去体会,去感受,所以要写的那种意竟。把不一定,非要,说出这么出,是好是坏,书的好坏,评判标准是由心定,我说这本书是,不错的。(恒"陨√血夕)
国色生香
笑佳人 , 共 288 章, :第 288 节
[马上阅读] 元休固然温柔又霸道,可爱又腹黑,他给予安安俩辈子都没有过的关怀和宠爱,是不可多得的最佳男友,他与安安,不容置疑,可是,我还是心疼郭骁的,不是让安安顺从他弃了元休,只是在旁观者的角度看,心疼他浓烈而强势的爱意,心疼他偏执而又不甘的渴望,我想,所有心疼郭骁的读者,并不是想让元休与安安分开,只是真的想谈一谈他,谈一谈那个名动京城的俊逸少年郎。
自小就是生活在安逸富贵中的世子爷,父亲是深受皇帝厚爱的国公爷,姑母是令人艳羡的淑妃,外祖母和蔼可亲没有长辈架子,有文静淑雅的亲生妹子,家族里也是和和睦睦,自己又是京城女子的梦中情人,除了母亲早逝,郭骁的前半生真的是毫无挫折磨难,于是,老天爷派来了宋嘉宁折磨他的余生。
初见,只是与旁人一般觉得貌美,其次就开始公事公办的留意她有没有坏心思,后来放松警惕后,便带着大哥的亲近,毕竟粉雕玉啄的娃娃谁不喜欢,可发现宋嘉宁不太喜欢他,少年便有些许疑惑,更上心了。刚开始觉得王爷于她有心,郭骁只是抵触,无关情爱,私心里认为宋嘉宁单纯,还这莫小,这王爷别人不亲近,只亲近她,必是存了坏心(看过书的从郭骁听闻有人喜欢女童,便询问宋嘉宁,王爷在书房与她干了什么那里可以看出来,他是很正经的担心安安,所以这也让郭骁认为是王爷耍了些小心机才让安安顺从)后来,不知从何时起,这上心变了味,从兄妹变为男女,不喜欢她与别人接近,不想她嫁给旁人。他从小优异,更看不起结巴且软弱无能,毫无用处的三王爷(除了知道三王爷结局的女主,天下人也都如此认为,三王爷自己展露的形象便是空有容貌的不受宠王爷),所以也认为三王爷好不过他,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如何会把自己心爱的女孩交给一个远不如自己的男子呢。
他的确做的过分,但我们不能否认他是真的爱上了,有人说是偏执,得不到的最好,可是,他的偏执只给安安一人,在她为他的妹妹时并无逾越,在他为世子爷时没有撕破脸皮让安安难看。最后,他为了有机会拥有她,让她知道自己的好,这才乱了心志,假死,策反,无所不尽,以爱为名,行了伤害之事。
可是,饶是他忍得了所爱之人嫁为人妻,为人母,忍得了边塞的半年身心苦痛,忍得住自爱上她后血气方刚的欲望,忍得住思念亲人假死隐藏的空虚,忍得了坠入悬崖的绝望,毁了容貌的不堪的自己(这是他已经不想争安安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容貌,没有反兵,自己不配了,此时只想报仇,杀了三王爷),却是忍不了公主骗他的那句话:我已经给宋嘉宁下了毒。所以呀,他不顾一切的狂奔出去,把什么都抛下了,所以呀,安安,你一定要听大哥说声对不起,大哥不想你死,吃了公主的毒,你现在一定很痛,大哥去找你,别怕,安安。
他跑着跑着,好像又跑回了那年,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撞在他怀里,他看了看,是他深爱的安安,他不再像当初不善表达的少年,掩饰着心动骂他活该,而是揉揉她的头,温柔的问,疼不疼,就像他现在所狂奔的目的一样,问一问她,疼不疼,可惜,公主撒了谎,最后如同向父亲许诺的毒誓一样,乱箭穿心的只是他一人,他死于寻爱的道路。
这一世,他没有错,可是,又怎能与他无关呀,是上一世的他,负了她,才如此下场,可是,谁又能说全是他的错,他这一世,只是个用紫薯丸逗继妹的世子爷,是口是心非的大哥,他没有表达过爱,可情真的在心底。错只错在,他两辈子都不懂爱,而宋嘉宁偏偏两辈子都忌惮着他,他从刚开始,就注定是输的,是错的。
可这一世故事刚开始时,他才十六岁。是那个没有心上人,不食情爱,只顾学习兵法的国公府世子爷。
我也从作者两次写前世毅然退掉和公主的婚(也相当与家族之间不和了,因为是亲姑母的亲女儿,整个家族的影响不是简单处理的)从女主回想他们之间的细节感觉到他其实上一世是爱女主的,但他没有懂他爱她,第二世时,他懂了对女主的情,可他还是没有懂爱。
郭骁,注定是悲痛的,带给读者,有厌恶,但客观的终究细想,是不忍,心疼,与他死后的惘然。
所以,请各位不要再损心疼男二的读者了,他们其实并不是想男二和女主在一起,只是为郭骁有些动心而已,其实大家都是站安安和元休这一对官方cp的。(丧心病狂。)
乱臣贼女
福多多 , 共 674 章, :第 674 节
[马上阅读] 熬夜粗略看完的……刚开始看简介的时候觉得就很一般的重生小说,后来看到书评好多都说不错也就开始看了。刚开始确实蛮特别的,不像重生小说中那么的色调沉重,篇幅虽长,却很欢快。男女主的感情路线也很鲜明,从最初的女追男到后来的慢慢明朗。女主追男主刚开始只是不想让男主如同上一世一样屠杀自己的家人,文章后面会写到是因为男主的全族成为了女主爷爷,也就是第一任皇帝的猜忌下的牺牲品,其中,女主的父亲间接成为了帮凶。所以男主才会在前一世杀了女主的亲人……剧情发展还是有一部分狗血的,不满意的在于女主的爹做了太子以后,便一心只有皇位,和女主的娘越走越远,其中的狗血剧情可参照宅斗中的那些小心机,什么醉酒误了某个姑娘的身啊啥的~( ̄▽ ̄~)~我其实刚开始挺喜欢女主爹的,后来看到他的膨胀了,就不喜欢他了😒总之,此书大节奏欢快,小节奏微虐心,看看解闷也是不错滴🐷略微长了些(星可圆)
末世之丧尸传奇
育 , 共 385 章, :第 385 节
[马上阅读] 这本书是作者第一本书,也是最后一本,他只是为了写本书而写的,没有一句求月票的。
我觉得是好书,所以推荐下,末日类的哦!!!!!!
书挺好,就是少了点。
优点是人物性格刻画好 ,反派也不是那种脑残,而且内容简单,不是无病呻吟。
缺点嘛,字数少,情节发展有点急,实力体系不明确。(霸铠宋壹)
网游之神级机械猎人
逆袭的马里奥 , 共 2256 章, :第二零六九章 终章(本书完)
[马上阅读] 推荐看。这种类型的网游上哪去找什么神书去啊。套路部分都是差不多的,它题材也很新颖了。好书也都是以前的,现在想找本好看的网游都很难了。现在去找网游文都很累,大部分主角的设定都让人看不下去。
众口难调,都有喜欢不喜欢的部分,这本书挺不错的了,较真也就没意思了。(次心)
绝世武神
净无痕 , 共 2530 章, :第 2530 节
[马上阅读] 好看啊,自我感觉每天等待跟新,超级好看滴。不骗你们。到八荒之后不好看可以找我。我现在是每天等到他跟新,真的神作,我只推荐这一次你们不看会后悔滴( - 滥情 。)
黑暗血时代
天下飘火 , 共 1173 章, :第 1173 节
[马上阅读] 我追了4年了,放弃了很多次,原因很多,一种是斗破时期放弃的,一种是赘婿阶段放弃的,一种是求魔的那时,新嫩变老,慢慢懂了,可能最后我是符合这种口味的书,楚云升的一生,让我体会到了无奈,孤独,艰难,痛苦,可能这些都是消极面,但这本书中有,是你很少在别的书中体会到的,期间也停更过,到现在基本正常,哎!放弃了很多次,也从头重读了很多次,每次都有不同的体会,或许有许多老书虫有这种体会,别的我也不说了,我认为他是一本神书,另外看这本书的时候的配上音乐,很有场景感, Thomas Bergersen 这个,他的很多专辑,里面有很多纯音乐,希望你们喜欢,嘿嘿,就这样,拜拜(西域不夜城)
甜蜜订单
一小拾 , 共 106 章, :106
[马上阅读] 前面很暖,男女主的爱情也很暖,然而最后林远遥让我明白一个人的生命真的很短暂,命中注定让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再经历一系列的酸甜苦辣后,命中注定再让你离开,我想,林远遥最后是幸福的,因为她爱了多年的男人也爱他!(言阡)
游戏王之假卡王
毒美人 , 共 540 章, :第 540 节
[马上阅读] 看过两章觉得还不错,对企鹅的描述十分到位,一看就是真正心悦会员才写的出来的感觉。用心创造快乐,没钱玩你MB,这句话让我懵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真特么精辟。(疯难知丶)
最强重生系统
初恋璀璨如夏花 , 共 531 章, :第 531 节
[马上阅读] 很早看的,那时看的是作者《我的老婆是公主》,不过现在[site]里搜不到了,写的挺温馨了,装逼文看多了看看这种小清新文还是不错的,强烈推荐一下(54层面包)
重生天才军妻
阿莱 , 共 825 章, :仔谢信、上架奖励活东以及永久加更通蹈:
[马上阅读] 其实是一本很好看的书,但是社区里面的人都说后面很乱,我只想说一句:兄dei,可能我们书观不一样。
如果有看到书评的伙伴,因为书评而认为这本书不好看的话,你就大错特错了,很多书明明很好看,就是因为书评你就放弃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很亏的。(其实我也想优秀啊~)
黑暗血时代
天下飘火 , 共 1173 章, :第 1173 节
[马上阅读] 我追了4年了,放弃了很多次,原因很多,一种是斗破时期放弃的,一种是赘婿阶段放弃的,一种是求魔的那时,新嫩变老,慢慢懂了,可能最后我是符合这种口味的书,楚云升的一生,让我体会到了无奈,孤独,艰难,痛苦,可能这些都是消极面,但这本书中有,是你很少在别的书中体会到的,期间也停更过,到现在基本正常,哎!放弃了很多次,也从头重读了很多次,每次都有不同的体会,或许有许多老书虫有这种体会,别的我也不说了,我认为他是一本神书,另外看这本书的时候的配上音乐,很有场景感, Thomas Bergersen 这个,他的很多专辑,里面有很多纯音乐,希望你们喜欢,嘿嘿,就这样,拜拜(西域不夜城)
逍遥小镇长
全金属弹壳 , 共 1393 章, :第 1393 节
[马上阅读] 虎豹熊狼,薇妮,奥尔巴赫老爷子;禽兽,大萝莉,金雕,军舰鸟,大白还有很多。谢谢作者笔下的这些人物让我感受到久违的温馨😘以前不习惯看都市文觉得没意思,喜欢看玄幻的😭但是看的多了觉得没有意思,打打杀杀,你打我,我弄死你的。而且现在的网文界抄袭太严重,看了好多小说都是感觉是在看同一本,看很多套路他一写就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但是太深度的有有点看不懂需要时间琢磨🌹这时候!尝喻(推姨狂魔)😄😄😄和弹壳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尝喻是爽,弹壳是温馨、轻松,就这样平淡又很吸引着我看下去。👍渔场完结了,希望弹壳续写传奇,再书辉煌👍👍👍(ps:最近书荒了,各位给我推荐一本和我是大明星,或者渔场类似的书🙏)第一次写这么长的书评,各位多包涵,谢谢😘(老子(实名认证))
炮灰攻略
莞尔wr , 共 869 章, :第 869 节
[马上阅读] 如果你喜欢看快穿类型的小说,那么你就看它,这是一本让你看了流连忘返的小说,在这种类型里的小说算的上是经典。哎,每次我都会看的很爽快,就是感觉有的篇幅比较短,比如女主在虐渣男时,我就感觉很短。但其实可能是因为个人喜欢,所以感觉短。另外作者每天都会更新好几章,是一个狠勤快的作者,非常感谢她。另外如果你觉得看到一半狠不爽的话,那么你就先看到那一部分的完结,然后去养肥,过了一两天就可以看下一部分的完结章了。这本书写的是真的狠好,但是如果你不喜欢看这种类型的小说的话,那么你就不要去看了,更不要给它留下毒草一枚,因为这会给别人造成误解,认为这是一本不好看的小说。毕竟在现在,很多人都是看了书评就不看了,或者是看了这种下面推荐的毒草数字就不再看了。喜欢这本小说的妹纸们都戳进来,把这本小说顶起来吧,让喜欢这种类型的人都来看看吧。谢谢大家了O(∩_∩)O(萝莉不怕快抱紧蜀黎)
情迷兽王:杠上狂野BOSS
柳香橙 , 共 1406 章, :第 1406 节
[马上阅读] 是我目前看到最好看的,节章多,内容丰富、精彩。我很喜欢,但我唯一不满足的是跟新太慢了,希望作者能够每天多更新几张。(无聊)
机甲奶爸
夕留 , 共 226 章, :第 226 节
[马上阅读] 怎么说呢🐾男主是机器人🏃女主是个小仙女💃(就是精灵👼非逼我说大白话👄讨厌💋)男主当初在战场上看见了女主👐后来就收养了她👌原因你们自己看😼挺唯美的😽后来女主就长大了😥然后就爱上了男主😝男主其实早就喜欢上女主了😘但是哈就是有点过不去内坎儿😍后面就比较曲折了吧😜对我这种一向看简简单单的来说有那么一丢丢😝毕竟感情不可能那么一路顺风后面就在一起了😳老幸福了😏女主最后还生了个宝宝👫结局我就不喜欢了😭男女主都死了😭女主到了年纪走了😭男主也跟着走了😭唉😔
对了高洁党请放心入内👼👼👼老干净了😘
(看我多善良😂省得你们一个一个去问😘有时候遇见不理解的还骂咱们😔)
《喜欢互加关注哦~》(洒脱🌿⭐)
雪中悍刀行
烽火戏诸侯 , 共 1248 章, :第 1248 节
[马上阅读] 雪中悍刀行 书评
2014-08-10 寻欢大神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上一篇谈到了剑道扛鼎人物李淳罡和他的剑道,他走的是一条武夫以力证道的路,不同于三教圣人,佛门一入一品即金刚,道家指玄叩问长生,儒道天象。这一篇想从三教圣人处谈谈圣门和佛道儒,人神魔的世间情。
李当心——身在佛门也有情,无禅可参的僧人。
佛门中可评得上前三甲的人物,菩萨低眉,金刚怒目,说的是佛门的慈悲与愤怒,但即使愤怒,也不过是在硬度堪比金刚石的地面踩出了一百零八罗汉印,为师父报仇场面确实恢弘,扯过黄河淹了道德宗,但到底未曾伤及无辜。但是整本书中,我认为最出彩的倒不是李当心像唐僧那样的西天取经回归后的盛名,不是他作为那个白衣圣僧的一切。他的出彩在于他是一个娶了媳妇儿的佛门中人,是他媳妇儿的丈夫,是东西小丫头的父亲,是吴南北的师父,是龙树僧人的徒弟,是他作为李当心的生活。
小时候我一直在想,出了家就不能成亲,但是如果真的在出家后,莫名其妙的动了情,爱上了一个人,难道从此就犯了戒,修不得佛,参不来禅?所以我不明白济公李修元为什么出家,不明白天龙八部里面虚竹的爹,那位方丈明明心中有情却不敢承认,之后一生牵挂,修得又是什么善果?明明佛门是清净地,但真正超然物外又是不可能的,不理俗事?本就都是俗人又怎么做的到,不过是看清楚轻重,不会舍本逐末的修行。像之前看的空间有同学转的佛学,什么劝阻人三次就够,略感荒谬。就看如何理解了,佛本慈悲,如果真心渡人,何谈三次,三千次能换回一个浪子回头也是功德,但你劝三千次,只是徒增他人烦恼,所以佛家又说,佛渡有缘人,所以能传后世的学说,大概都有其思辨,最是自圆其说。不过佛家水太深,我不了解而心存太多困惑,也不求甚解,到底还是喜欢李当心,修佛之人为成佛而修佛就是偏执,修佛之人未成佛之前就还是人,所以要能包容人情。
里面有许多他和他女儿,他徒弟的互动情节,大多平淡中显真情故而妙趣横生,比如东西不给他看徐凤年送的手串,于是他便在徐凤年名下刻上一刀,天下的父亲对于自己女儿喜欢的男的总归有几分不顺眼,此处特别有《我的三个假想敌》的异曲同工之妙。对于他媳妇儿,描写不多,有意把李当心刻画成一个惧内的丈夫,但如此神通怎会真正惧内,不过是愿意宠之任之罢了。细节印象深刻的有两处,第一处是说李当心当年西行回来千万人中就见到她一人,于是执手一生,情不知何起,所谓缘分本来就不是个可以用逻辑区分的东西。第二处,是他去藏经阁抄书,半天不见人,他媳妇儿怒气冲冲出门吼人,但真正看到他没出什么事的那一刻,真真是柔情似水,所以那些剽悍,不过你演我看,你我都懂,于是就成了周瑜打黄盖,情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吴南北——他修有一禅,不负如来不负卿
文中笔墨不多,一个爱慕师父女儿甘愿受欺负的有慧根和大智慧的小和尚。因为李东西喜欢胭脂水粉,但是师父总是钱不够,于是总想着要好好修道,修成佛陀,烧出舍利子,卖钱给东西买胭脂,赤子之心总是让人嗟叹。最后要出行北莽却因为李东西的一梦,梦见他坐在北凉城门前,全身流出金黄血液,坐地成佛而止步,无所谓信不信,只因为这个人很重要,所以宁可信其有而竭力避免也是一种深情,而且我觉得按照情节发展,也许这个梦真的可能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成为真的,但在还未成真的时候,知道一千斤胭脂也比不过一个大活人,惜福就是幸福。
洪洗象——千年修行为红衣,暖人心乃长久情
洪洗象,书中是武当山扛鼎道教,武道的人物,也是烽火这本玄侠最能满足儿女情长四个字的人物。按说,一本武侠总该有情串联其中,否则女生不爱看,因为没有绮丽情思这不纯粹是一本通关攻略,游记手札了么,那还不如去看经书,史书。但是真要说怎么儿女情长,处处有情不知道怎么说起。
关于他,哭点有二,一处是一步跃天象,这里是王重楼掌教离世,他回忆起当年师父背他上山是站在雪中等了很久变成了雪人的大师兄,记得他回头看大师兄时温暖的笑,记得武当山上各位师兄对他的关怀,不记得是他哪个师兄对他说的那番话,归纳就是对他期望很大但最大的希望就是没什么期望,只要他过的开心,其他顺其自然,因为期望而看重,因为看重而没有期望,本来在这矛盾语句中就有太多的深情,不禁泪下,所以一直觉得书中将武当山写得非常有人情味,旁人修道为长生,武当修道修平常,真是不得赞!其二就是骑鹤下江南就是他的情,为之斩断气运莲,为之自行兵解,愿再为人间证道三百年,求开天门送她飞升算不算?不过最喜欢的还是在太安城徐脂虎如小女子向心爱男子故意使坏,要在禁车的地方坐马车,然后他微红了脸伸出的手,为她无视世间规矩,她的心意才是他懂的规矩,以及最后转世的余福看到红色剪纸的莫名欣喜,烽火的伏笔可谓精妙,暖人心的是长久情
轩辕敬城——人生自古有情痴
赵黄巢称轩辕敬城才华为其生平仅见。他本可以与张巨鹿一样经略天下,至不济也可与荀平相当,却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女子困守一山,即使成为大长生境界的圣人,也为踏出心中的城。百度雪中说他是雪中里面痴情第一人,我觉得是苦情第一人,被他喜欢的女子命太好,得如此重情;被他喜欢的那个女子命太不好,得如此重情却弃之如敝履,可就是这样苦情一生,他也甘受之,可敬可佩可惜。从他为他女儿所留锦囊可看出此人才学可谓料事如神,不过为情所困,不作为可能也只是因为家族腐朽不堪,众人皆醉我独醒,最后以性命还家族白茫茫一片大雪真干净。
谢灵——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情处
只以文摘凸显这个魔头的出彩之处,“谢灵根本不去看战场那边,双眼淌出泪水,低头在娘子额头亲了一下,然后替她抹上睁大瞪圆的双眸。她曾说过,喂,老鬼,输了就输了呗,输给洛阳哩,又不丢人,要不咱们种田养鸡鸭去好了,一起老死,不也挺好。他没答应,说要再与洛阳誓死一战,这些年疯狂杀圌人夺心吃肝,越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可她也从不嫌弃。以为这辈子多半赢不过洛阳,会死不瞑目,为何你却先死了?她说真有那一天假使只差一丝一毫,就可以打败那个高高在上的洛阳,那就剥开她的胸膛,吃了她的心肝。谢灵两行清泪变血泪。”便宜的甜言蜜语好说,愿为之死的能有几人。
洛阳——你要天下,我要你,分了别人我不要
只以一句评她,“无心之人最是痴情”……
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韩非子
上篇讲到儿女情长,这篇则是杂篇,想谈谈印象深刻的几位谋士和一些其他。
李义山,与阳谋赵长陵齐名,对北凉的规划,可以称得上无双国士。在书中评论谋士中,凤年对他一生,给出了七十一子,仅次于黄龙士,高于元本溪。他的一生,可以看出所谓慧极必伤是有道理的,劳心劳力呕心沥血,有超人的谋算,在种种桎梏中求得平衡,在平衡中谋生机,在生机中图大业。步步为营,说来轻松,但当我们真正面对的是一招错满盘皆输的博弈,落子无悔中当有决断,这种心力经营注定薄情,否则当局者迷,所以当最后油尽灯枯那一刻,追悔应当在凤年小时候多夸夸他的那种情愫流露最是真切动人,人死灯灭,最后一句,五十年鸿业,说与山鬼听。
现在,这样的国士也许很难有,但这样的谋士应该在各行业中都有,也就是开辟行业道路的人,公司CEO们不也是商海大战中的纵横家,题外话,觉得提出互联网金融想法的人真是厉害,互联网已经可以成为商人,公司之后,又一降低交易成本的枢纽。
元本溪,不知道,就是不喜欢这个老头,当然他的韬略经纬从一个王朝运行的有条不紊就可见一斑,但造成白衣案,不喜不做评论了。
太平令,出场极少,但是场面非常恢弘,真正的指点江山。但是最令我感慨的是,他在讲述两国地理,人文风情,尤其从细处着手,小道大米多少钱一斗,每日寻常农户吃多少,一年多少,钱币的换算,等等,非常细致入微,大致功能和统计处一致。所谓民情,真的不是在我看来非常弱智的一句,你幸福吗?吃得饱,穿得暖,偶尔还能吃得好,病了看得起病,可以读得起书,幼有所养,老有所依,这就是生活中一些很实在的东西,如今看重的指标GDP到底还是易于操作但存在很多不足,但要有信心,尾大尚且不掉,国家,两字太重,需要有很多人的奉献,需要有更多的包容。原来看新闻看讲话总觉得假大空而非常反感,但是如今想来,能在电视里面讲话的多半是纲领性的,你不能指望天天打开电视就是一些事件说明书,播音员念着政策操作指南,所以各司其职就好。
黄龙士,这个家伙我觉得所求非常大,没他那境界,只隐约觉得所求的东西我觉得只能用一些虚拟的词,比如希望,生机这类来形容。江山,江湖,不平则鸣,长久太平背后可能就是死气沉沉古井不波,所以他搅动一池春水,激荡岁月数十年,在动乱中生出一片勃然生机。喜欢黄龙士,不在于他无上谋略,而是那些他和一个长得像他早夭闺女的呵呵干闺女的温情;那个被呵呵姑娘一脚踹翻只会苦着脸求闺女在外人面前给他留点面子;那个摆摊儿算命被识破,想拿走闺女的那支宝贝钗子被呵呵姑娘用向日葵打得手一缩;是那个只观战不救徐凤年想在闺女背着的向日葵中掏几把瓜子被闺女气呼呼的左扭右扭不给碰;是他睡着了,呵呵姑娘会把徐凤年给她戴上的毛帽子戴在他头上,趴着看他;因为呵呵姑娘,给他加分二十,因为温华,给他扣分八十!
张巨鹿,是朝廷的糊裱匠,是宰相之才,是一个开国皇帝身边用的趁手的刀子,剔除腐肉,打击豪门世家势力,集中王权,生前光荣无限,最后捐躯平众怨,死后祸及家族。就像汉武大帝电视剧中那个颁布推恩令“大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的主父偃有类似。
禄球儿,文中这肉球每次一出场感觉就是化成人形的猪八戒来了,地面都得抖三抖,精通腹黑的人物,脸皮奇厚,人前溜须拍马各种无下限。但是看得出来,这真是一位了不得的人物,徐凤年指出了两点,第一是,从一而终,无论溜须拍马恶心人还是怎么,他从来只认准了一个主子,只对主子溜须拍马,此为忠诚或者是节操。这里我想到了另外一个人,温衡,十年里面的人物,,记得她给她爷爷写的信,“爷爷,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按照您的吩咐努力做一个温家人,人前无私人后自私,人前坚强人后哭泣,人前吃亏人后赚回,人前聪明人后......依旧聪明。孙女愚钝,揣摩了整整三月有余,却没有理解其中的含义,心中十分惭愧。”然后记得她说了她和温莞的不同,温莞人前装和善,而她说她自己有战战兢兢的野心,她人前人后都一个样。其实说的也是一个从一而终的道理,表里如一的另一种解释吧。第二点,是禄球儿有底线,他对他女儿是真疼,所以他名声再怎么不好,到底有软肋,做事有顾忌。我觉得这是做人做事都非常重要的,有底线的人虽然终有软肋,但是没了底线,人性黑洞可以吸附很多太可怕的东西。除了这些之外,文中说到他是徐骁六个义子里面真正文武全才的,褚八叉,八叉手可做诗,所以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当他看到义父把义母那个掉了色的翡翠镯子送给他女儿当定亲时,嚎啕大哭,可见真性情,为人如深潭,但忠诚不忘本心。
王仙芝,我只想说,真是个神仙人物,不愧他的姓名,可谓是武学道上只要前行就一定绕不过的大山,对于这等人物,只有高山仰止,即使一生靠近不了,第一要只知道人外有人,自己做不到的事总有人能做到,所以说话做事不能仅以自己的眼界而以偏概全;第二是要用以砥砺自己奋斗,而不是打消自己的信心。各行各业都有先进入行业的大佬,有济济人才,有各自的巍峨高山,可以敬之,不可怕之,这样才有后来者的源源不断的进步与超越。
黄阵图,老黄啊老黄,缺了牙的糟老头,开篇不久就挂了,但总有后人惦念。老实人没心眼,第一次与王仙芝比武不过是为了让天下人知道自己师父的名字,第二次则是让师父不后悔收自己为徒,资质平平但剑心纯粹。这类人很多,比如郭靖,比如很多笨鸟先飞的人物,他们比聪明人更具有优势的是认准了就去做,今天不行总有一天可以的那种韧性。聪明人往往喜欢走捷径,相比较就少了坚定不移的信念,以及持之以恒的努力。积累的力量很可怕,都说苦心人天不负,就像那个很流行的等式,1.01^100和0.99^100的区别,所以非常非常佩服那些能静下心真正做事的人。
温华,怎么说,众屌丝的形象集大成者,又是很有坚守有节操的小人物,他告诉我们,有些人有些情,比自己的梦想都重要,不可辜负,你不懂,所以你做不到,他懂,所以他可以是徐凤年的兄弟。不同人在面对他那个选择的时候有不同的决断,他的选择甚至出乎黄龙士的算计,最凉薄不过人心,但不能否认,也存在这样的赤诚,渺小但绝会被忽视。
徐骁、徐凤年篇
徐骁,着墨不多但塑造的很赞的一个人物,真性情。首先,作为一个将军,身先士卒,好。护北凉安稳,很好。以北凉为那些指着他脊梁骂的那些士子守住国家,作为一个北凉王,非常好。
他和他媳妇儿第一面,跟她说,你想要江湖,我便给你一座。你想要天下,我就给你一个。而我呢,就想要个儿子,你给不给?被打成猪头是他活该,但到底最后还是求来了吴素,因为他配。记得他为吴素做的棉鞋,整整一箱子,陪着他手植的枇杷树,记得他始终珍重的那个镯子,他说徐家可能会让自己的媳妇儿受累,但绝不会让自己的媳妇儿受气,记得他每年去敲的一百零八钟。
最感人的是他和徐凤年的相处,老子怕儿子,一方面是愧疚,一方面是真心疼爱,简直是颠覆传统父子的那种相处模式。不过看的出来,他对儿子的教育教的很好,这是后话,但是真的很喜欢这对父子相处。再回想昨天看的封神榜,李靖和哪吒,那简直是孽缘,说到底不过是李靖太看重父亲威严,不容置喙,无上权威,传统父子往往总是容易走上为了儿子有出息所以打骂管教很严厉,又不善于沟通,拉不下面子,爱在心口难开,天长日久隔阂形成天堑,传统不总是好的,后人当改要改,面子在家人面前没那么重要,乐乐呵呵多好。
英雄气短,美人迟暮,最是惹人伤悲。再强大也抵不过时间,徐骁终是老了……
徐凤年
护短,有血有肉的一个人物,不说他为了红薯一夫当关的那种,其他很多,让人佩服。他对家人是真爱,从心里疼弟弟,疼姐姐,心疼父亲,更心疼母亲。他为了让二姐开心,亲自做了一百零八棋子,却被她看都不看一眼,打翻在地,他不怪她,因为知道她生气也是为自己好;试问,即使是家人,真正能体谅能包容这种的,有多少;记得他在第一次游历的时候,总想着去走走当年徐骁走过的地方,他说他练刀是为了手刃仇人,报白衣案之仇,做北凉王,是为了让徐骁可以安心老去。
老黄说和他一起放逐三千里时,曾有次少爷要开荤,到了渔船上野妓却又扔下仅剩不多的银两,看似被吓得落荒而逃。老黄说,大概意思时能在富贵时一掷千金不算什么,能在贫困时仍然能同情他人而挥霍身家,无论贫穷富贵,把人当人看,在那个年代,这样才不容易。在这个年代,不以身家评人交友也是一种可贵。
那个瞎了眼瘸了腿的老兵口中的肯为他扶棺送终徐小子让他相信北凉有望了,那个说书老人不会知道曾与北凉王说北凉,就像很多事人们都不会知道,其中生死一线他们更不能体会,能看到的是纨绔世子,会听到的只是他的放荡不羁,这还不算委屈,他不仅要听着这些谩骂,还要为这些骂他的人守住国门,必要时还要用自家去填补边关豺狼虎豹血口,而所有的这些在他人眼里是多么的理所当然。但这些他都不能说,也无人可让他抱怨,所以说,不如意十之八九,可与人说十之一二,已经是幸运,其他的委屈,可能只能用韩剧,那些土豪里面的一句话,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还有徐凤年说的一句话觉得非常有道理,要受得了自家的好,也要吃得了自家的苦,还要看得了别人家的好,仔细想想,确实是这么个理,如果真正能做到,那世上必然少了许多烦心事。
最后以徐凤年的一段结束:“他在去北莽前跟徐骁在清凉山顶对饮,借着酒意没大没小跟徐骁说了句:老了就老了,可别偷偷摸摸死了。当时徐骁满口答应,说他还没抱上孙子,可舍不得死,还吹牛皮不打草稿说他不想死,阎王爷也没胆子来收下他徐骁的命。只是徐凤年比谁都更能亲眼看到徐骁日复一日愈发严重的老态,老到父子二人一起登山时,都需要停停歇歇。为人父之前,大多数年轻人很难想象自己的父亲会老,会那么老。徐凤年睁开眼睛,继续策马北行,毕竟前头有北凉近十万参与大阅的铁骑在等他一人。有句话,徐凤年一直没有跟谁说过,徐骁也不例外。如果有一天北凉为北莽马蹄踏破,那他徐凤年一定已经战死在边境了。要死也要死在徐骁的坟墓以北。
书评到此就写完了,其实很多东西我表述能力有限,烽火的笔力确实很赞,这本等我将来肯定会买来收藏。有时候也会想自己看的到底不是所谓的有意义的书,但后来想想读书就很好,无论是经典或者是其他,只要你喜欢,读的进去就可以;好书固然如珍馐,但阅历不到可能反而不能尽其味,所以读书的时候很少勉强自己,各种杂书都看,看得进去就看,看不进去就先放一边,有时候会因为好奇或者需要,去看一些书,偶尔也会带着功利心去专门阅读一些,希望能获得什么,更多的时候,还是喜欢这样,透过作者的笔,了解作者的一些价值感,了解一些想不到见不到的风情,这样就好了。
很早之前觉得有句话很有美感,风起于青萍之末,百度之知道原意指风从地上产生出来,开始时先在青苹草头上轻轻飞旋,最后会成为劲猛彪悍的大风后来喻指大影响、大思潮从微细不易察觉之处源发。所以你我并不知道,每天看似都差不多的日子里,有一天会不会平地起惊雷。
还喜欢两个字,愿和念,曾经拆开,觉得一个是原心,也就是本心,一个是今心,觉得非常有意思,希望你今日所念仍是昔日所愿,勿忘初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江湖,总有危机时,或迎难而上,或风紧扯呼,总有欢乐时,不妨在心中喊句,小二,上酒!(kakkak)
狩魔手记
烟雨江南 , 共 488 章, :第 488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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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本同样字数的书差不多一周,偶尔碰到一本神作才会停下来,慢慢品,慢慢读,这本书我差不多看了一个月,一开始看的很快,草草跳过只看大概,也不知道是哪一章吸引了我,我开始看的很慢,逐字逐句的品,甚至预感到要结局了,生怕下一刻就是结局,索性丢下几天,但是每天总是不经意想起某些情节,无奈继续看,直到看完。
有些章节看的我心惊动魄,有些章节却看的我眼眶湿润,比如里高雷死的时候,叼着烟靠着,作者用几十个字就结束了里高雷的一生,但是给了他英雄般的尊重和待遇,那支烟,那种神情,那种画面历历在目,而里高雷只是书中微不足道的亮点。
书真的很不错,足以称之为神作,贯穿全书的灰色主调,却处处体现出末日灾难后人类对于求生的渴望,人性的贪婪,懦弱,自私展现的淋漓尽致,深度解析着人类的弱小,能力者已经不再是人,书中强调了很多次,而主角从一开始就不是人类,这点我们清楚,作者清楚,但是在我们眼里他就是和别的生物无法混为一谈,他是特殊的那一个,从一个弱小的蝼蚁,挣扎着,而目的却仅仅为了活下去,再后来挣扎着,为了逃避入侵者的吞噬本能,他总是恐惧,如果任由入侵者本能驱使,固然很快就可以强大到无法想象的高度,但是作者从一开始一直强调的主旨从未改变,苏留恋以人为载体存在的时光,这一点直到书结尾不曾改变。
能力者也好,超级生命也好,创造者也罢,在作者宏观视角下的宇宙里,在所谓不曾存在,却又无处不在的神手里,显得那么渺小。
究竟看了多少年书我自己也忘记了,也许九十年代初?算了,那不重要。很早之前我只看书店里上市的实体书,偶然的机会去小说店租了第一本书,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喜欢小说是喜欢它不拘一格的想象力,总是在想象中寻找现实的影子,遇到神作可谓可遇不可求,我相信不乏很多像我一样看了很久书的人,对于神作的定义不仅仅是字数,文笔,框架,挖坑填坑,甚至更多,要求越来越苛刻,选择越来越少,总是喊着书荒,却不屑让水文玷污自己的眼睛。
最后说一句,书荒!求同道中人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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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也补点话我很喜欢苏与梅迪尔丽的爱情后记看哭了有没有就是昨天雪中小地瓜的感觉(回忆未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