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驾到
蝙蝠饭团 , 共 1109 章, :第一千一百零二章 至高杰作
[马上阅读] 本文讲述了名为西维,实为柯南的魔法推理大师为了寻找传说中的福尔摩斯七件套而不得不带着自己的助手艾丽莎·华生等人到处冒险,创立世界第一推理学院并打败大魔王夜神月,培养了L等大批优秀魔法侦探的故事
缺点:
1:从小说笔力可以看出来,作者八成是新手,笔力比较单薄,这个可以算是主观评价吧,各位可以当做没看到,不同人有不同口味嘛~就文章而言,各种明明应该热血沸腾的地方,我却没有丝毫的激动的feel,主角走哪哪死人,毫不偶然
2:断章各种老大难,我见过掐爆点的,见过一笔带过的,但是像这种直接掐断的我是第一次见,形容一下就是,掐爆点是撸管高潮不让射,而本书是直接切了……
3:电影看多了,小说当成剧本写,各种镜头切过来切过去,你平时切一切我还能忍,尼玛要不要打架打到高潮时切镜头!这绝对不能忍啊!
4:推理逻辑是有漏洞的,这个可能有些牵强附会,比如关于一个英文字母名字就断定那个啥啥啥是吸血鬼,这特么也太好认了,如果西维的那个帽子可以量产,估计吸血鬼已经亡国灭种了……而且名字这种东西不具备信服力,我记得西维买岛的时候用的其他名字,如果名字具备“真名”的作用的话,那么西维的魔法学院可以直接送人了……如果不具备约束力,那么推理是有漏洞可循的,在没有建立户籍制度的国家,改名字分分钟的事,或许那个啥阿尔方斯是西维什么人吧……
优点(简述):
1.字多,你没看错,就是字多,我见过几十章就太监的,作者作为新人真是良心货,放心货
2.情节经典,经典意味着老套,但是也表明是长盛不衰喜闻乐见的
3.没有写成龙傲天装逼打脸真是万幸,否则我早删了
建议:
试炼之门情节等可以直接跳过,了解一下设定就可以了,这种对于情节起不了较大推动作用的情节跳过可以节省时间,而且使文章看起来不那么乱,我跳了很多章,对于那些把主线切的支离破碎的章节实在提不起兴趣
(以上皆为一家之言,不可尽信,简介为口胡,请仔细判断)(冥冥白夜)
花与剑与法兰西
匂宮出夢 , 共 1131 章, :51,牵尘往事
[马上阅读] 首先我要说明,这是一部纯粹的穿越历史小说。只不过舞台并未摆在我们五千年文明的华夏王朝。如果是喜欢历史小说但对于国外历史并不感冒的读者,慎入。
这是一部文笔,情节,人物刻画皆佳的热门题材冷门佳作。因为整篇书从题目上就能看出,全书所有视线都聚集在了法国,也就是19世纪的法兰西。主角属于重生穿越者,但是他具体的国籍身份并未交代。从文中模棱两可的言语可以看出,难免不让人先入为主,认为是跨国穿。
不过主角的身份国籍并不重要,也并不影响全书的观阅体验,所以摆在一边暂且不提。
现在把重点摆在书中。毫无疑问这部书是一本颇有风味的历史政斗小说,如果看过《恶魔法则》的读者们或许会感觉到有那么一点亲切。其实本人对于历史小说也并不怎么偏爱,对于这类也是了解甚少,如果有什么地方说错了也请多包涵。
书中着重描写了19世纪法兰西贵族与王朝之间的矛盾,以及爱与恨。在这个没有钱就行不通的年代,主角虽作为一名贵族,但也并不是那种腰缠万贯的豪门望族。他的出身虽然显贵,但是传到他这一代已经渐渐没落,出现了类似《上品寒士》诸如此类的天朝穿越类历史小说常见的东家贵西家贫的情况。因为我也处于疯狂追书的时候,还没有看通这本书,所以对于人物关系以及情节并不作多描写以免自露拙才。
作者把书中前期重心都放在了主角身为一个波拿巴党反波旁王朝党派,如何复兴自家荣光,让自己爬上更高的位置而奋斗。作者描写的那时法兰西贵族以及政府高层的腐败和勾心斗角十分引人入胜,可见在其是下足了功夫。他偶尔会穿插进社会底层人员对于生活的无奈对于强权的的挣扎,反抗,这一切映照的都是那时法兰西所谓上流社会的黑暗不堪。
如果玩过刺客信条IV大革命的话,可能会更对这本书产生兴趣。至于本作感情线,大家大可不必担心会让此书毁了。主角不是一个滥情的人,他的性格更像一个纯粹的政客和阴谋家,但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他的妹妹过上好日子,让他的家族走上法兰西的巅峰。感情细腻,浅显易懂,但也略显复杂。
《花与剑与法兰西》并没有太大的黑点,除去一些数据党最爱的解释不通的地方,这本书算得上值得一看的仙草。各位大可一观此书再做评价,你们可以任我,我听之任之,我不会说什么你行你上的废话,也不会反喷之。我知道人与人之间存在差距,你是你,我是我。我钟爱这部书,有各种理由,你不喜这本书,毫无理由。
至此,我想说的就这么多。希望大家能够爱上这本书。其实我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因为…
我也是个妹控。(此刻)
谋妃当道
夜凌郗 , 共 610 章, :第 610 节
[马上阅读] 这本也是很久以前看过的,看了好多遍的 本大大很喜欢男女主的爱情哦 同样是he(金钟云毒唯)
听说,你曾爱我如命
温流 , 共 50 章, :第 50 节
[马上阅读] 花了六个小时看完全书,不禁感慨万千。宋悠然曾爱谢景川如命,为他做了很多,可谢景川浑然不知。人心不是一天凉的,即使再爱,也经不起摧残。如果谢景川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如果宋悠然没有那么爱他,结局会截然不同。果然,爱会使人卑微,但又卑微的如此心甘情愿。或许,他们的以后,会是幸福美满的,最起码,我希望他们的以后会是幸福美满的。(你要幸福)
恐怖复苏
佛前献花 , 共 870 章, :第八百四十五章王察灵
[马上阅读] 开局十章所有角色智障打击,吓跑不少读者,哈哈,十章过后还可以的,作者把前面的坑填上了,
如果作者想多些读者粉,建议修改开局十章提高智商吧,
也可能作者看不到,哈哈(无聊中)
有种后宫叫德妃
阿琐 , 共 779 章, :第 779 节
[马上阅读] 之前是比较喜欢看什么重生的 玄幻之类的 这部小说也是在喜马拉雅fm上面听了一半 觉得不过瘾 还是自己下载了看 作者的文笔真心不错 字句朴实 就像是以一个局外人 一步步看着他们走过 没有激烈的勾心斗角 有的只是帝王情的无奈 感情承受不了的江山之重 确实值得推荐(陈开心)
苗小姐减肥日记
怀愫 , 共 99 章, :第 99 节
[马上阅读] 两个半杯温吞水撞在一起 会发生什么反应?
当然是变成一杯水。
在一个夜晚 减肥中的慢性子脾气好的人苗小姐,遇见了问路的高大帅气程先生。苗小姐把程先生带到了目的地,也把自己带到了程先生的心里
程先生没想过自己要找的人,早就出现他的眼前。【牵扯到苗奶奶曾经对与程爷爷家的帮助】也没想到自己在想给苗小姐一个愿望时会先动心。
所以程先生跟苗小姐告白了
跟我走吧 忐忑给你 情书给你 不眠的夜给你 四月的花和五月的清晨给你 雪糕的第一口给你 去了皮的整碗西柚给你 手给你 怀抱给你 车票给你 跋涉给你 等待给你 钥匙给你 家给你 一腔孤勇和余生六十年 全都给你。
⊙﹏⊙ ⊙﹏⊙
⊙﹏⊙ ⊙﹏⊙
⊙﹏⊙ ⊙﹏⊙
滑稽的分割线: 看苗小姐把苗爷爷 苗奶奶的爱情一点点用文字用绘画 用心表达出来,不知怎么我的眼前也有画面。
【年轻的苗爷爷穿着白衬衫站在学校门口的树下,浅浅一笑看着 迎面走来的苗奶奶。苗奶奶似有感觉般抬头看过来。两人站定, 眼里的小火花砰砰砰 而后相视一笑 走向对方 】(性子有点污)
聊斋求道
煮水饺 , 共 350 章, :开了本书仙蝉
[马上阅读] 玩过尸,玩过狐,玩过人间王侯,玩过蛇。
这口味重的一下就把许仙和董永比下去了。。。。。。。。。。。。。。。。(图腾之猫)
嫡女萌妃:至尊妖娆炼灵师
无忧师 , 共 1141 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章 终入仙界(大结局)
[马上阅读] 绝世古武天才自立自强,在没有相助之时,实力最近是真章。只要有人见我,眼中是柔情不是杀意,我便荣幸。(掌上花❀)
重生之我是夸梅布朗
YY小仙人 , 共 201 章, :第 201 节
[马上阅读] 01新秀,外号怪物,效力奇才特点是身体素质逆天,速度快,控卫式的运球,脚步快,主要弱点:罚球,背身打。参考人物:奥尼尔,魔术师。主要队友:乔丹,汉密尔顿,比卢普斯,阿里纳斯。主要对手是奥尼尔。女主是娜塔莉。本书风格跟湖人另类控卫相似,未完结。(一口小蛋挞)
追寻巅峰
天紫剑 , 共 394 章, :第 394 节
[马上阅读] 说实话,上次心血来潮想看hp同人时,摆渡出来的东西让我眼镜度数翻了一倍。翠.微.居那帮表:)子天天惦记斯内普的##和哈利的py的关系。《巫师世界的法师》(已太监)这书还不错,但作者人品问题(不是我乱说,自行摆渡。那作者在起点新书连作者映象和书友评论都不敢开)
【以下正题】
书的确不错,看的出来作者还是用了心的,值得一看。个人推荐此书。另:女主张秋&赫敏(赫敏收的挺迟的)哈利配金妮。中间张秋昏迷变植物人那段有点诸事不顺,不过不虐主
y吧布甲标准评价,qc不qs,无雷无郁闷,似乎不白(我对这个没什么概念)(旧版本大法好)
宿主请留步
雪落君 , 共 1340 章, :第 1340 节
[马上阅读] 这是我的第一本主角是系统的文,以前找的那些主角是系统的文,都是YY的比较严重,小白文或者是不符合胃口的。作者这篇很符合我的胃口,加油,我顶你(芜嫣弦)
死亡骑士的归来
昨夜好大雨 , 共 69 章, :第 69 节
[马上阅读] 苏牧缓缓的睁开双眼,漫天的风雪,天地依旧苍茫。 我还没死...?他难以置信。 他艰难的抬起了右手,看整个手臂已经化作焦黑,而影之哀伤仍旧握在他的手中。 (你好)
重生成厉鬼
含盐超标的鱼 , 共 136 章, :第 136 节
[马上阅读] 首先,暂时无女主,很不错
主角也不是那种无脑
剧情之间成次分明,
希望后面不要出现女主,
总结还是不错的😊(爱一个人好难)
系统供应商
凿砚 , 共 2433 章, :第 2433 节
[马上阅读] 打个五星鼓励一下作者,其实我是一个杀手常年游历于生死边缘中,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我也想过重归社会,但是我的戾气太重无法融入这个社会,所以我决定了等我完成下一单后便去自首,或许会被判死刑,但我不在乎,这些年反正活够了,但是看到作者文章更新如此之慢,太对不起读者们了,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当晚我拿着我的40米钛合金纳米收缩刀以及路边捡到的一段狗链子闯到小编家抓起来,现在这货在我这,最近又想赚点钱花,所以本人决定坐地起价:踹作者帅脸一个赞,踩断“左手”两个赞,🔪作者🐓三个赞,捆绑、蜡烛、手铐三件套四个赞,五只恐龙大战作者大大五个赞,套上麻袋投到黄浦江六个赞,号外~号外~!走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啦~(♧Mars hits earth♣)
爱你时有风(精装)
绿亦歌 , 共 93 章, :第 93 节
[马上阅读] 喜欢这本小说,它带给我很是真挚的感动。
决定些长评慰勉一下我一夜得到的感动
林向屿不配胡桃十五年的等待,我是赞同的。无他,因为他的懦落。或许这个词不太精准,但他在我心中就是这个定义。
他在明白自己喜欢胡桃后和许然然分手,在我看来,是正确的。因为许然然也一定隐隐约约察觉到,林向屿的心不在她那儿,而这一天,她应该是早就预见了的。我在想,没准去看虎鲸也是许然然静心想出来的,算是分手前给她的一份礼物吧。
说他懦落,很简单,他在明白后没有向胡桃坦白心意。这个我能理解,我有芥蒂的不是这个,而是在后来,他竟然和程可欣订婚?我当时看地吐血,你不喜欢别人,你还勉强和别人在一起,这样会幸福?有了许然然这个前车之鉴,他竟然还没醒悟。
和胡桃在一起的朝夕又算什么?
好吧,把他说的略渣了,我不能说他渣,这是肯定的。
至少他的那一份喜欢的心意从来不假,就想他少年时那样真挚可贵。
对胡桃而言,喜欢林向屿不是一朝一夕,已经变得像呼吸那般习惯。
初遇时对这个男孩的印象一定被她记得清晰。那时的她,一定想不到这样一个男孩会占据她的整个青春。
胡桃很爱林向屿,喜欢的程度比较我说不出来。或许林向屿在那时也对胡桃有着小情愫,只是他没有察觉。这样的爱真的很累,因为胡桃是最先发现自己喜欢他的,而暗恋最为心酸。
因为你不知道,另一个人会陪你走多久,也许不会分开,但不会以恋人的身份,你甚至要以朋友的身份去祝贺他,看着另一个女孩拥有他。
相信胡桃的心中也是这样。
那些青春的少男少女曾一起说好去上海,最后达成的却只有胡桃。
林向屿以为胡桃会留在c市而放弃前途。
他们都为彼此而小心地付出,最后却分隔两地。
那时,他们的心很近。
当他们在野外遇险,风雪将要把他们湮没时,他们的心也很近。
林向屿听到胡桃说一直一直有个喜欢的人,心中有醋也一定有悲哀。
他总在想,自己没有资格谈情说爱。
尤其和胡桃在一起。
在医院听到胡琳说胡桃喜欢他十五年时,又是一次百感交集。
知道太晚了,辜负了她的心。
一个女孩,用了她十五年的青春去爱他,她还一直承受着相思之苦。
妈妈去世对她的打击,导致她中考没考好。当时她会不会想,至少她还有林向屿呢?
可林向屿不属于她,所以她一直埋藏在心中,仿佛见不得光。
爱你时有风,时有大雨滂沱。
没有一份感情会一帆风顺,而经得起离别,经得起考验的感情一定就像一壶美酒,越酿越醉人。
所以最后胡桃听到林向屿的告白时,她应该是另一种情感,仿佛守得云开见月明,有欣喜,也定有难受。
青春就是这样,笑着笑着我们就哭了。
我花了整个青春去爱你,但我从未后悔。(纤指勾弦)
老子是癞蛤蟆
烽火戏诸侯 , 共 375 章, :第60章 那年那天,这年这天(大结局)
[马上阅读] 开头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其实我本人不太喜欢看烽火的书,一方面可能是那时烽火刚出道的时候写的那本《极品公子》的开头给我的印象不好——那个时候我们还是在那种低矮破旧的租书屋里找书看。
另一个方面,感官是从这本《老子是癞蛤蟆》来的,那便是他的书,看着累。
记得以前烽火还用“八部浮屠”的马甲写过一本书,那本书封推了?其实刚在新书榜的时候我就找来看,虽然不知道是烽火,而且看着也爽,可是同样有个累的感觉。
具体形容一下,就是那种一口气说了老长老长一段话,然后喘不过气,嗯,这种感觉。
前面的八卦就说道这里,下面说说《癞蛤蟆》。
《癞蛤蟆》是一本好书,主角姑且我们也叫他做“蛤蟆”,嗯,蛤蟆是一个好人。
1.从全文格局来看,蛤蟆兄基本算是好人
说实话,《癞蛤蟆》的格局并不算大,总体来说也就那几个地图换来换去,(杭州,帝都郊区,魔都,主要的故事都在这有限的几个城市中发展),人物从老到小也就三代(老佛爷,太祖,蛤蟆以及蛤蟆的基友一些王子,和蛤蟆的后宫——一群天鹅),故事也就那么一些都市中常见的(坐火车遇上美女——青瓷,上课遇上美女——小鲤鱼、老师,做家教遇上美女——小马尾以及那个女王和萝莉,还有,甚至上网也能遇上美女……)只是这些老套的剧情和看起来俗套其实也俗套的手法,经过烽火的加工,看上去总和别人有些不一样,嗯,我们姑且把这个叫做,文!青!的!力!量!
小说从头到尾不是很长,也就一百多万字,比起那些动辄几百万字的长篇,简直有若小巫见大巫,所以它的格局比较小,我们也能够理解。
2.从故事上来看,蛤蟆兄应该是个好人
小说从一开头上火车之时,就将作为主角的蛤蟆兄和别人对比开来,不得不说对比这种手法是网文中很好用的一种东西,其实不仅在网文,在电影,在电视剧,在动漫,甚至在现实,对比都能产生我们意想不到的效果,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爱情公寓3》中的多少笑点是靠前后反差才表现出来的?!
接下来,有了对比这种神奇的手法,我们就能看到其貌不扬的主角是如何**(这两个字大家都知道,他的近义词通常是“打脸”,它的英文译法叫做“zhuangbility”),故事顺理成章的接下去,道尽了来龙去脉,然后开始进学校,泡妹子,然后一路泡到最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当然这里我不是照抄原文的,所以只是概括说来,虽然有点简单。
具体说说一些让我能记住的人物和片段,一个是,嗯,小鲤鱼(话说直到最后我都没发现这小鲤鱼游到哪里去了,还是我看书不仔细,她在中途就死了?为了这个小鲤鱼,我还特地翻了几遍电子书……的后面几十章。)
有一个片段很难忘记,就是蛤蟆兄去支教的时候坐在?蹲在?土堆上抽烟,它在我心中形成的画面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样子,我具体还脑补了夕阳,微风,残旧茅草屋等等物什。
文中这些细碎的小片段引人共鸣的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若是细细体会,除去**我们还能体会不少东西的。
3.从作者来看,蛤蟆可以算是好人
有人说,一本书的主角可以当做作者的化身来看,其实蛤蟆兄应该只能算是现实中烽火在书中那个位面的一部分投影而已。
当然,我们还是能够从书中的其他地方看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一些东西,从一开始,主角是个特点分明的人:有才,傲气,为人处事自有一番思虑,总之,算是一个成熟的人。
而一本好书也不仅仅是靠一个主角完成的,其他的配角各有各的特点,如洛神的疯癫,马小跳的不中二,等等。
人物形象的丰满再加上描述故事的那一份笔力,让我们不得不喜欢这本书。
4.说说缺点吧。
俺就直说两个缺点,从文章突兀的结尾和整体字数来看,烽火对整体格局的把握依旧是不怎么到位,其实烽火其他的书也有这么一个特点,就像异性恋一样,这都是病啊!
第二个,烽火的书看着太累,肺活量不够的人,麻烦先去锻炼一下身体。
话说我当初看着电子书上密密麻麻一大段的时候,只要略微烦躁,就不怎么看得下去。
还有其他缺点别人都说过了,我就不说了。(【水军】夜夜笙歌)
史上第一方丈
袖里箭 , 共 804 章, :不会太监
[马上阅读] 作为佛门弟子不吃斋念佛还说一堆歪理(别跟我说是我没见识和尚本来就是不用戒这戒那的,这年头的假和尚就别跟我提了恶心),性格冲动智商低就不用多说了毕竟如今普遍小说主角都是不带智商的,但是我无法忍耐作为一个和尚明知道自己佛法不精通还不知道多充电,你那系统是摆设吗?但是最新一张超度主角的态度做法让我改了看法,想想主角重生之情也只是普通人,重生成和尚没有像别的小说主角那样到处勾搭女人天底下都是美女这点真的很好说明了主角是有成为高僧大德潜质的。作为一个普通人进步总是需要过程然后蜕变的。很期待主角蜕变成真正的高僧(邵烦烦(=゚ω゚)ノ)
全职高手
蝴蝶蓝 , 共 2753 章, :第九百七十八章 为难
[马上阅读] 先说一下,我只是想推书,有些人看不得借鉴或者说复制黏贴,那我只好亲自上阵。为了喜欢的小说花一两个小时写篇书评也没什么。
这是我第一本键盘类网游小说,老实说看第一张纯粹是好奇,后来是慢慢被虫爹的幽默所吸引,到了整个联盟都出现才觉得本书的与众不同。(以前在贴吧看到说好多人以为真的有一个叫荣耀的游戏和电竞圈,也算是侧面说虫爹写得好?)
以前在龙空上看到过一篇帖子,他讲的是“网络文学的同质化”。意思差不多就是不管是玄幻奇幻仙侠修真还是都市无限流不同题材的小说,也不看主角背景出身性格如何,总之随着故事的发展,主角永远无敌,敌人永远脑残,最后遇到的女性全部进后宫。。。大体就是这样,主角是世界的中心,一切剧情都围绕着主角展开。(龙空和贴吧好像都有人说过,记不清)
但是《全职高手》不一样,严格上讲他是一部多线小说,但是叶修与兴欣肯定无可取代的主线。我想在其他小说中像虚空双鬼,烟雨的楚云秀,301的杨聪肯定是一笔带过,说不定还是被主角踩在脚下然后就再也不会出场的那种,而像蓝雨的黄少天,微草的王大眼,百花的张佳乐等等这些人出镜率在别的小说中可能已经是男三,甚至是男二,但是在本书中同等的角色肯定不下十人。
对于人物的描写,虫爹已经让我们无话可说,试问你在哪本小说看完之后还可以津津乐道的吐槽差不多100个人物(具体多少个我不造)。就说一点老魏,方大大,黄少天这三个人吐糟的方式你分得清吗?答案是肯定的,原因就在于虫爹对于人物刻画的鲜明,虽说有点脸谱化的趋势。比如;
张新杰;强迫症的一丝不苟。
黄少天;喂喂喂喂喂喂喂喂人呢人呢人呢单挑单挑单挑!
周泽楷;恩。。。
还有《全职》用的是NBA的模式,我想吐糟一句叶修和乔丹真像。一样都是在自己的领域是神一般的存在,一样都是沉寂之后的复出。
接下来我写几句我觉得《全职》里最经典的的话。
如果是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这绝对是TOP10最感人)
一如既往(总觉得这是属于老韩同志的悲哀。。。永远的勇敢向前一如既往,却总是那让人心疼的不甘心)
要肩负起微草的未来啊!英杰(那么温柔,像爸爸一样,看到这句不觉想到自己的未来,不由哽咽)
我等你回来(这是我在腐女告诉之前唯一认定的CP韩叶)
太多了不一一例举,打字累。。但是对于《全职》的每一个我都有一份回忆,好脾气的保姆蓝河,过气老选手但依旧有梦想的老魏,话唠的最强机会主义者黄少天,寡言的枪王周泽楷,要强一串三的唐柔,美女你是哪个星座脱线的包子,桀骜不驯以下克上的唐昊,转型再封神的无节操方大大,千年老二的张佳乐(这角色很喜欢,也喜欢孙哲平),一如既往永不言弃的韩文清等等。
就是因为本事是以NBA模式的缘故,有一种像体育精神一般的东西,台上死磕出尽一切招数台下一笑了之又是好朋友,传递给读者的大多都是拼搏,奋进,热血,团队精神,牺牲(虽说也有像刘浩这样人性阴暗面的存在)。
还记得为了荣耀的冠军而毅然决然转队,宁愿忍受粉丝唾弃的张佳乐嘛?
还记得想要和自己的好友能够在同一舞台上竞技,而转型默默离去的一寸灰乔一帆嘛?
还记得不服老不服输,永远的一如既往的韩文清嘛?
《全职》没有爱情线,但是衍生出了无数的CP(我觉得叶韩?……恩,忽略我)。可以说是腐女眼中的网球王子啊,哈哈哈~~
忘记说了,在网游小说中《全职高手》和《重生之贼行天下》是我最喜欢的,然后才是失落叶的数据流。
键盘类网游我还在看《绝顶唐门》(不是绝世……)看了三十章感觉还可以,以为给大家讲,这里不多说。
这是我的书评,写得肯定没有贴吧大神的专业,但也是我一份心血,谢谢。
我发现……我好像没怎么说主角,不过我想喜欢本书的朋友,应该不会怪我,毕竟叶修这个人物有太多的人去评论,更有几十万网友为他庆生,(这是我报纸是看到的,具体哪,我想不用纠结了)。比较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主角!
PS;虽说很烂但是写都写了总归要发出来,最后请大家留一句话,证明自己看过《全职》,我的就是标题。好像不是原文里的……这就这样吧,不拖了(万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