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神机械师
齐佩甲 , 共 1519 章, :完本仔言
[马上阅读] 我只能说:“是我的话,我也不回家”。
因为...有个女人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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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娘砲才干女人,是男人就干机器人!』
—by韩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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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书中留下了大大小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则取决于读者看书用不用心而已。
还记得吗?
《022章—仿生假肢》
主角替高老头做了一个“仿生机械手臂”。
《065章—智能模拟光学面具》
主角替自己制造的“高科技模拟面具”?
《047章—从中作梗》
主角在无意中提到的,操控分之中有个“基础虚拟电子技术”?
仿生假肢,可以制作身体。
模拟面具,可以制作皮肤。
基础虚拟电子技术?,这不就是电脑编程吗?
以机械师的暴力,我还不信会做不出一个“完美贤慧的老婆AI”?
而用光学面具的材料来当皮肤,做出来的机器人,则可以跟魔形女一样,随时换花样玩。
仿生机械身躯,想要什么比例、什么身材,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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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机械师?,自己的老婆自己造,这才叫机械师!
现在主角不做出来,只是因为手边材料不够高级,自身技术还不够顶尖而已。
要玩就玩最美的女人,最贵最高级的那种机器人!
做老婆这等大事,当然是一切都要选最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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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在等...
她还在等韩技师啊!!!(异色瞳)
光明纪元
血红 , 共 1914 章, :第 1914 节
[马上阅读] 《光明纪元》是挺长的,我花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期间有几次差不多想放弃了,但是当我靠毅力继续阅读,我才发现我已经放不下它了。
我也曾多次寻找其他玄幻小说,但是再没有一部能够让我找到看《光明纪元》时的跌宕起伏的情绪
男主林齐是东方人,只是从小在西方长大。
贪财吝啬,聪明不吃亏,但肥硕臃肿的身材的他也许并不令人喜欢,但是当他被人算计丢入黑渊神狱整整七年,黑暗狡诈,扮猪吃老虎的他诞生了。卷土重来,复仇大戏真正开始。林齐的使命是消灭在全大陆所有自以为神的神。
如果你想放弃了这本书,请一定不要放弃,废话什么的全是铺垫,继续看下去才会有精彩的结局。
全书以中古时代的欧洲的风格,没有光明,没有月亮,它将在最后展现出来。(大小姐驾到)
海怪联盟
天堂放逐者 , 共 324 章, :第 324 节
[马上阅读] 真的,现在看小说都要门槛了。
你不知道正弦函数横截面变化曲线,你就无法想象托刻他长长的身体在深海里游动的样子。
你不知道海水盐度对浮力的变化,你就无法想象夏意控制水元素时的样子。
你不知道海洋中大部分水生物是没有维C,而牡蛎有的话,夏意就没救了。
甚至里面还涉及了国家政治和生存哲学。
看着开曼海沟里400度还在游动着的鱼,因为压强。
加勒比海下那些17世纪海上贸易的船只现在只留下残骸,镌刻着历史的纹路。
翻开这本书,就像看完一本世界地理,百慕大,格雷特,大堡礁,西风带,厄尔尼诺,上升补偿流,寒暖流交汇。。。。。。
最引人入胜的还是那些海怪们。
次声波的全球通属性,各个单纯蠢萌\(//∇//)\的样子,吃了睡睡了吃的理想生活,甚至海怪全球快递,为了一根香蕉而争抢,塞壬的独占欲,血腥却诱惑的样子,矫健的身手。。。。。。
这些种种,都凭借着作者强悍的文学功力刻画下来。文字看似平静,实则隽永。
有没有觉得九门功课都有了呢?😓(垂直活着,水平留恋着)
网游之奶个锤子
何道长 , 共 580 章, :第五百七十九章 诺亚的解释
[马上阅读] 奶爸就是圣骑士这个职业,奶爸能够给队友提供大量的buff,可以让队友实力增强数倍,打安徒恩的时候队伍里有奶爸通关效率会大大提高。圣骑士的一次觉醒名字叫做神思者,二次觉醒名字叫做正义仲裁者,因为奶爸是辅助职业,二觉任务十分难做,所以很少能看见正义仲裁者,极大多数奶爸都是神思者,能达到正义仲裁者这种境界的百分之百是大奶,看见了一定要组,不用担心他穿的输出装备会抢你输出,奶爸打输出真心很弱,一般正义仲裁者都是喜欢穿输出装备站街装比,进图的奶量会让你大吃一惊的!(颜踟)
恶魔法则
跳舞 , 共 5 章, :推荐两本书
[马上阅读] 一:关于作者(来自度娘百科)
跳舞,原名陈彬,江苏南京人氏,起点中文网白金作家, 中国作协会员、最具号召力的网络作家之一,也是最为成功的网络职业作家之一。
年轻未必有为,潇洒但不英俊,特征是喜欢邪恶路线和恶搞路线,实际上却是心地善良的大好青年。所写作品中的邪恶、狡猾、好色等元素,那绝对是凭空想象,而无实际经历。
二:关于作品
1)《恶魔法则》(起点08月票总榜冠军 同年,跳舞起点年度最佳写手)
很荣幸,笔者看的第一本书就是跳舞的巅峰之作。记得初二那年到书店买实体书回家偷偷的看,更有段时间钻被窝里看^_^满满的都是回忆。
孤岛中杜维与薇薇安的相偎相依;风暴平原中甘道夫的决然化龙;政变日辰微笑道出的一生之诺。灭西北,定草原。异族南下,挥兵御之。大陆平定,国主病危,君臣猜忌再次让朝堂暗潮涌动。待摄政王驾崩,一封给杜维的信再次让人回忆起政变日两个不被看好的年轻人并肩的承诺;“杜维,如果你助我登基,我封你为公爵!我生平最喜欢郁金香花……我封你为郁金香大公爵!!只要我荆棘花旗帜飘扬,那么郁金香将在这块大陆上永不凋零!!”我,辰.奥古斯丁,有生之年,绝不负你!”故事也慢慢接近了尾声,大陆最强者齐聚皇宫白塔之下迎接着最后一战。
纵观全书,主人公杜维最向往的便是自由,而力量是自由的前提。待力量壮大之时,责任却也越大,自由愈发遥遥无期。杜维便是在矛盾之中一步步成长起来的。杜维内心只把自己当作小人物,没什么太大的理想,只想安定愉悦富足得过贵族的生活,当然,调戏小侍女什么的最开心啦!而命运却胁迫杜维一步步变强。薇薇安让他担当起了爱的责任。甘道夫的牺牲让杜维努力去完成他的遗愿。政变日被迫脱离家族,事成后被册封为郁金香大公爵之日杜维又担负起保护自己势力和完成父亲夙愿:重振罗林家族的任务。正是因为杜维变强是身上的责任压迫的,他也就多了一丝强者少有的人情味。
《恶魔法则》一书,情节跌宕起伏却毫无突兀之感。杜维实力低微之时便已领略巅峰强者威力。随后每个敌人实力远胜杜维,但凭借着机智的头脑(猥琐的心态)杜维一次次化险为夷,不断强大起来。笔者在想,要是让三少完成此书,估计杜维得进魔法学院学个几年和同学纠缠不休,顺便参加个全国魔法联赛神马的来涨姿势,要是以土豆的尿性,估计得从魔法学徒的实力,竟然恐怖如斯写到领域的实力,竟然恐怖如斯。当然,也不排除捡到个戒指神马的Y(^_^)Y 可以说,在当时小白文泛滥大背景下,这种情节是难得一见的。
本书不但情节跌宕曲折,引人入胜,而且感情描写也值得一书。薇薇安与杜维患难后的淡淡情愫,甘道夫不惜生命也要完成责任的坚持,辰与杜维君臣之间的相敬相惜(*^_^*)(捡肥皂什么的最喜欢了)落雪为了族人挥师南下,鲁高为了师傅忍辱负重。而站在大雪山巅峰的男人,白河愁仅仅由于一顿烤肉,和我们的杜维斯密达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啊(喂,杜维尼个小贱人,有loli御姐还不够,勾搭了辰现在还想染指好冷的老白么!,☆*:.。. o(≧▽≦)o .。.:*☆
好了,就写这么多。转眼《恶魔法则》已有七年了,不说多,笔者起码看了五遍。便便有惊喜,便便有感动。写了一上午,肚子饿了。再会,各位。
《恶魔法则》情节9分 文笔7分 情感7分
创新8分 总评8.5 经典必看!(Nonylver)
妙偶天成
冬天的柳叶 , 共 880 章, :第 880 节
[马上阅读] 文笔超好 诙谐幽默
女主穿越逗比呆萌 很有小聪明 小吃货。
女主眼中的男主 凶残蛇精病。
男主重生的 傲娇系 暗黑 呵呵
男主眼中的女主 前世给他带绿帽子 今生有爱又恨又无奈 呵呵
呵呵男主太傲娇没肉吃(昉昉)
雪中悍刀行
烽火戏诸侯 , 共 1248 章, :第 1248 节
[马上阅读] 雪中悍刀行 书评
2014-08-10 寻欢大神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上一篇谈到了剑道扛鼎人物李淳罡和他的剑道,他走的是一条武夫以力证道的路,不同于三教圣人,佛门一入一品即金刚,道家指玄叩问长生,儒道天象。这一篇想从三教圣人处谈谈圣门和佛道儒,人神魔的世间情。
李当心——身在佛门也有情,无禅可参的僧人。
佛门中可评得上前三甲的人物,菩萨低眉,金刚怒目,说的是佛门的慈悲与愤怒,但即使愤怒,也不过是在硬度堪比金刚石的地面踩出了一百零八罗汉印,为师父报仇场面确实恢弘,扯过黄河淹了道德宗,但到底未曾伤及无辜。但是整本书中,我认为最出彩的倒不是李当心像唐僧那样的西天取经回归后的盛名,不是他作为那个白衣圣僧的一切。他的出彩在于他是一个娶了媳妇儿的佛门中人,是他媳妇儿的丈夫,是东西小丫头的父亲,是吴南北的师父,是龙树僧人的徒弟,是他作为李当心的生活。
小时候我一直在想,出了家就不能成亲,但是如果真的在出家后,莫名其妙的动了情,爱上了一个人,难道从此就犯了戒,修不得佛,参不来禅?所以我不明白济公李修元为什么出家,不明白天龙八部里面虚竹的爹,那位方丈明明心中有情却不敢承认,之后一生牵挂,修得又是什么善果?明明佛门是清净地,但真正超然物外又是不可能的,不理俗事?本就都是俗人又怎么做的到,不过是看清楚轻重,不会舍本逐末的修行。像之前看的空间有同学转的佛学,什么劝阻人三次就够,略感荒谬。就看如何理解了,佛本慈悲,如果真心渡人,何谈三次,三千次能换回一个浪子回头也是功德,但你劝三千次,只是徒增他人烦恼,所以佛家又说,佛渡有缘人,所以能传后世的学说,大概都有其思辨,最是自圆其说。不过佛家水太深,我不了解而心存太多困惑,也不求甚解,到底还是喜欢李当心,修佛之人为成佛而修佛就是偏执,修佛之人未成佛之前就还是人,所以要能包容人情。
里面有许多他和他女儿,他徒弟的互动情节,大多平淡中显真情故而妙趣横生,比如东西不给他看徐凤年送的手串,于是他便在徐凤年名下刻上一刀,天下的父亲对于自己女儿喜欢的男的总归有几分不顺眼,此处特别有《我的三个假想敌》的异曲同工之妙。对于他媳妇儿,描写不多,有意把李当心刻画成一个惧内的丈夫,但如此神通怎会真正惧内,不过是愿意宠之任之罢了。细节印象深刻的有两处,第一处是说李当心当年西行回来千万人中就见到她一人,于是执手一生,情不知何起,所谓缘分本来就不是个可以用逻辑区分的东西。第二处,是他去藏经阁抄书,半天不见人,他媳妇儿怒气冲冲出门吼人,但真正看到他没出什么事的那一刻,真真是柔情似水,所以那些剽悍,不过你演我看,你我都懂,于是就成了周瑜打黄盖,情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吴南北——他修有一禅,不负如来不负卿
文中笔墨不多,一个爱慕师父女儿甘愿受欺负的有慧根和大智慧的小和尚。因为李东西喜欢胭脂水粉,但是师父总是钱不够,于是总想着要好好修道,修成佛陀,烧出舍利子,卖钱给东西买胭脂,赤子之心总是让人嗟叹。最后要出行北莽却因为李东西的一梦,梦见他坐在北凉城门前,全身流出金黄血液,坐地成佛而止步,无所谓信不信,只因为这个人很重要,所以宁可信其有而竭力避免也是一种深情,而且我觉得按照情节发展,也许这个梦真的可能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成为真的,但在还未成真的时候,知道一千斤胭脂也比不过一个大活人,惜福就是幸福。
洪洗象——千年修行为红衣,暖人心乃长久情
洪洗象,书中是武当山扛鼎道教,武道的人物,也是烽火这本玄侠最能满足儿女情长四个字的人物。按说,一本武侠总该有情串联其中,否则女生不爱看,因为没有绮丽情思这不纯粹是一本通关攻略,游记手札了么,那还不如去看经书,史书。但是真要说怎么儿女情长,处处有情不知道怎么说起。
关于他,哭点有二,一处是一步跃天象,这里是王重楼掌教离世,他回忆起当年师父背他上山是站在雪中等了很久变成了雪人的大师兄,记得他回头看大师兄时温暖的笑,记得武当山上各位师兄对他的关怀,不记得是他哪个师兄对他说的那番话,归纳就是对他期望很大但最大的希望就是没什么期望,只要他过的开心,其他顺其自然,因为期望而看重,因为看重而没有期望,本来在这矛盾语句中就有太多的深情,不禁泪下,所以一直觉得书中将武当山写得非常有人情味,旁人修道为长生,武当修道修平常,真是不得赞!其二就是骑鹤下江南就是他的情,为之斩断气运莲,为之自行兵解,愿再为人间证道三百年,求开天门送她飞升算不算?不过最喜欢的还是在太安城徐脂虎如小女子向心爱男子故意使坏,要在禁车的地方坐马车,然后他微红了脸伸出的手,为她无视世间规矩,她的心意才是他懂的规矩,以及最后转世的余福看到红色剪纸的莫名欣喜,烽火的伏笔可谓精妙,暖人心的是长久情
轩辕敬城——人生自古有情痴
赵黄巢称轩辕敬城才华为其生平仅见。他本可以与张巨鹿一样经略天下,至不济也可与荀平相当,却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女子困守一山,即使成为大长生境界的圣人,也为踏出心中的城。百度雪中说他是雪中里面痴情第一人,我觉得是苦情第一人,被他喜欢的女子命太好,得如此重情;被他喜欢的那个女子命太不好,得如此重情却弃之如敝履,可就是这样苦情一生,他也甘受之,可敬可佩可惜。从他为他女儿所留锦囊可看出此人才学可谓料事如神,不过为情所困,不作为可能也只是因为家族腐朽不堪,众人皆醉我独醒,最后以性命还家族白茫茫一片大雪真干净。
谢灵——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情处
只以文摘凸显这个魔头的出彩之处,“谢灵根本不去看战场那边,双眼淌出泪水,低头在娘子额头亲了一下,然后替她抹上睁大瞪圆的双眸。她曾说过,喂,老鬼,输了就输了呗,输给洛阳哩,又不丢人,要不咱们种田养鸡鸭去好了,一起老死,不也挺好。他没答应,说要再与洛阳誓死一战,这些年疯狂杀圌人夺心吃肝,越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可她也从不嫌弃。以为这辈子多半赢不过洛阳,会死不瞑目,为何你却先死了?她说真有那一天假使只差一丝一毫,就可以打败那个高高在上的洛阳,那就剥开她的胸膛,吃了她的心肝。谢灵两行清泪变血泪。”便宜的甜言蜜语好说,愿为之死的能有几人。
洛阳——你要天下,我要你,分了别人我不要
只以一句评她,“无心之人最是痴情”……
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韩非子
上篇讲到儿女情长,这篇则是杂篇,想谈谈印象深刻的几位谋士和一些其他。
李义山,与阳谋赵长陵齐名,对北凉的规划,可以称得上无双国士。在书中评论谋士中,凤年对他一生,给出了七十一子,仅次于黄龙士,高于元本溪。他的一生,可以看出所谓慧极必伤是有道理的,劳心劳力呕心沥血,有超人的谋算,在种种桎梏中求得平衡,在平衡中谋生机,在生机中图大业。步步为营,说来轻松,但当我们真正面对的是一招错满盘皆输的博弈,落子无悔中当有决断,这种心力经营注定薄情,否则当局者迷,所以当最后油尽灯枯那一刻,追悔应当在凤年小时候多夸夸他的那种情愫流露最是真切动人,人死灯灭,最后一句,五十年鸿业,说与山鬼听。
现在,这样的国士也许很难有,但这样的谋士应该在各行业中都有,也就是开辟行业道路的人,公司CEO们不也是商海大战中的纵横家,题外话,觉得提出互联网金融想法的人真是厉害,互联网已经可以成为商人,公司之后,又一降低交易成本的枢纽。
元本溪,不知道,就是不喜欢这个老头,当然他的韬略经纬从一个王朝运行的有条不紊就可见一斑,但造成白衣案,不喜不做评论了。
太平令,出场极少,但是场面非常恢弘,真正的指点江山。但是最令我感慨的是,他在讲述两国地理,人文风情,尤其从细处着手,小道大米多少钱一斗,每日寻常农户吃多少,一年多少,钱币的换算,等等,非常细致入微,大致功能和统计处一致。所谓民情,真的不是在我看来非常弱智的一句,你幸福吗?吃得饱,穿得暖,偶尔还能吃得好,病了看得起病,可以读得起书,幼有所养,老有所依,这就是生活中一些很实在的东西,如今看重的指标GDP到底还是易于操作但存在很多不足,但要有信心,尾大尚且不掉,国家,两字太重,需要有很多人的奉献,需要有更多的包容。原来看新闻看讲话总觉得假大空而非常反感,但是如今想来,能在电视里面讲话的多半是纲领性的,你不能指望天天打开电视就是一些事件说明书,播音员念着政策操作指南,所以各司其职就好。
黄龙士,这个家伙我觉得所求非常大,没他那境界,只隐约觉得所求的东西我觉得只能用一些虚拟的词,比如希望,生机这类来形容。江山,江湖,不平则鸣,长久太平背后可能就是死气沉沉古井不波,所以他搅动一池春水,激荡岁月数十年,在动乱中生出一片勃然生机。喜欢黄龙士,不在于他无上谋略,而是那些他和一个长得像他早夭闺女的呵呵干闺女的温情;那个被呵呵姑娘一脚踹翻只会苦着脸求闺女在外人面前给他留点面子;那个摆摊儿算命被识破,想拿走闺女的那支宝贝钗子被呵呵姑娘用向日葵打得手一缩;是那个只观战不救徐凤年想在闺女背着的向日葵中掏几把瓜子被闺女气呼呼的左扭右扭不给碰;是他睡着了,呵呵姑娘会把徐凤年给她戴上的毛帽子戴在他头上,趴着看他;因为呵呵姑娘,给他加分二十,因为温华,给他扣分八十!
张巨鹿,是朝廷的糊裱匠,是宰相之才,是一个开国皇帝身边用的趁手的刀子,剔除腐肉,打击豪门世家势力,集中王权,生前光荣无限,最后捐躯平众怨,死后祸及家族。就像汉武大帝电视剧中那个颁布推恩令“大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的主父偃有类似。
禄球儿,文中这肉球每次一出场感觉就是化成人形的猪八戒来了,地面都得抖三抖,精通腹黑的人物,脸皮奇厚,人前溜须拍马各种无下限。但是看得出来,这真是一位了不得的人物,徐凤年指出了两点,第一是,从一而终,无论溜须拍马恶心人还是怎么,他从来只认准了一个主子,只对主子溜须拍马,此为忠诚或者是节操。这里我想到了另外一个人,温衡,十年里面的人物,,记得她给她爷爷写的信,“爷爷,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按照您的吩咐努力做一个温家人,人前无私人后自私,人前坚强人后哭泣,人前吃亏人后赚回,人前聪明人后......依旧聪明。孙女愚钝,揣摩了整整三月有余,却没有理解其中的含义,心中十分惭愧。”然后记得她说了她和温莞的不同,温莞人前装和善,而她说她自己有战战兢兢的野心,她人前人后都一个样。其实说的也是一个从一而终的道理,表里如一的另一种解释吧。第二点,是禄球儿有底线,他对他女儿是真疼,所以他名声再怎么不好,到底有软肋,做事有顾忌。我觉得这是做人做事都非常重要的,有底线的人虽然终有软肋,但是没了底线,人性黑洞可以吸附很多太可怕的东西。除了这些之外,文中说到他是徐骁六个义子里面真正文武全才的,褚八叉,八叉手可做诗,所以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当他看到义父把义母那个掉了色的翡翠镯子送给他女儿当定亲时,嚎啕大哭,可见真性情,为人如深潭,但忠诚不忘本心。
王仙芝,我只想说,真是个神仙人物,不愧他的姓名,可谓是武学道上只要前行就一定绕不过的大山,对于这等人物,只有高山仰止,即使一生靠近不了,第一要只知道人外有人,自己做不到的事总有人能做到,所以说话做事不能仅以自己的眼界而以偏概全;第二是要用以砥砺自己奋斗,而不是打消自己的信心。各行各业都有先进入行业的大佬,有济济人才,有各自的巍峨高山,可以敬之,不可怕之,这样才有后来者的源源不断的进步与超越。
黄阵图,老黄啊老黄,缺了牙的糟老头,开篇不久就挂了,但总有后人惦念。老实人没心眼,第一次与王仙芝比武不过是为了让天下人知道自己师父的名字,第二次则是让师父不后悔收自己为徒,资质平平但剑心纯粹。这类人很多,比如郭靖,比如很多笨鸟先飞的人物,他们比聪明人更具有优势的是认准了就去做,今天不行总有一天可以的那种韧性。聪明人往往喜欢走捷径,相比较就少了坚定不移的信念,以及持之以恒的努力。积累的力量很可怕,都说苦心人天不负,就像那个很流行的等式,1.01^100和0.99^100的区别,所以非常非常佩服那些能静下心真正做事的人。
温华,怎么说,众屌丝的形象集大成者,又是很有坚守有节操的小人物,他告诉我们,有些人有些情,比自己的梦想都重要,不可辜负,你不懂,所以你做不到,他懂,所以他可以是徐凤年的兄弟。不同人在面对他那个选择的时候有不同的决断,他的选择甚至出乎黄龙士的算计,最凉薄不过人心,但不能否认,也存在这样的赤诚,渺小但绝会被忽视。
徐骁、徐凤年篇
徐骁,着墨不多但塑造的很赞的一个人物,真性情。首先,作为一个将军,身先士卒,好。护北凉安稳,很好。以北凉为那些指着他脊梁骂的那些士子守住国家,作为一个北凉王,非常好。
他和他媳妇儿第一面,跟她说,你想要江湖,我便给你一座。你想要天下,我就给你一个。而我呢,就想要个儿子,你给不给?被打成猪头是他活该,但到底最后还是求来了吴素,因为他配。记得他为吴素做的棉鞋,整整一箱子,陪着他手植的枇杷树,记得他始终珍重的那个镯子,他说徐家可能会让自己的媳妇儿受累,但绝不会让自己的媳妇儿受气,记得他每年去敲的一百零八钟。
最感人的是他和徐凤年的相处,老子怕儿子,一方面是愧疚,一方面是真心疼爱,简直是颠覆传统父子的那种相处模式。不过看的出来,他对儿子的教育教的很好,这是后话,但是真的很喜欢这对父子相处。再回想昨天看的封神榜,李靖和哪吒,那简直是孽缘,说到底不过是李靖太看重父亲威严,不容置喙,无上权威,传统父子往往总是容易走上为了儿子有出息所以打骂管教很严厉,又不善于沟通,拉不下面子,爱在心口难开,天长日久隔阂形成天堑,传统不总是好的,后人当改要改,面子在家人面前没那么重要,乐乐呵呵多好。
英雄气短,美人迟暮,最是惹人伤悲。再强大也抵不过时间,徐骁终是老了……
徐凤年
护短,有血有肉的一个人物,不说他为了红薯一夫当关的那种,其他很多,让人佩服。他对家人是真爱,从心里疼弟弟,疼姐姐,心疼父亲,更心疼母亲。他为了让二姐开心,亲自做了一百零八棋子,却被她看都不看一眼,打翻在地,他不怪她,因为知道她生气也是为自己好;试问,即使是家人,真正能体谅能包容这种的,有多少;记得他在第一次游历的时候,总想着去走走当年徐骁走过的地方,他说他练刀是为了手刃仇人,报白衣案之仇,做北凉王,是为了让徐骁可以安心老去。
老黄说和他一起放逐三千里时,曾有次少爷要开荤,到了渔船上野妓却又扔下仅剩不多的银两,看似被吓得落荒而逃。老黄说,大概意思时能在富贵时一掷千金不算什么,能在贫困时仍然能同情他人而挥霍身家,无论贫穷富贵,把人当人看,在那个年代,这样才不容易。在这个年代,不以身家评人交友也是一种可贵。
那个瞎了眼瘸了腿的老兵口中的肯为他扶棺送终徐小子让他相信北凉有望了,那个说书老人不会知道曾与北凉王说北凉,就像很多事人们都不会知道,其中生死一线他们更不能体会,能看到的是纨绔世子,会听到的只是他的放荡不羁,这还不算委屈,他不仅要听着这些谩骂,还要为这些骂他的人守住国门,必要时还要用自家去填补边关豺狼虎豹血口,而所有的这些在他人眼里是多么的理所当然。但这些他都不能说,也无人可让他抱怨,所以说,不如意十之八九,可与人说十之一二,已经是幸运,其他的委屈,可能只能用韩剧,那些土豪里面的一句话,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还有徐凤年说的一句话觉得非常有道理,要受得了自家的好,也要吃得了自家的苦,还要看得了别人家的好,仔细想想,确实是这么个理,如果真正能做到,那世上必然少了许多烦心事。
最后以徐凤年的一段结束:“他在去北莽前跟徐骁在清凉山顶对饮,借着酒意没大没小跟徐骁说了句:老了就老了,可别偷偷摸摸死了。当时徐骁满口答应,说他还没抱上孙子,可舍不得死,还吹牛皮不打草稿说他不想死,阎王爷也没胆子来收下他徐骁的命。只是徐凤年比谁都更能亲眼看到徐骁日复一日愈发严重的老态,老到父子二人一起登山时,都需要停停歇歇。为人父之前,大多数年轻人很难想象自己的父亲会老,会那么老。徐凤年睁开眼睛,继续策马北行,毕竟前头有北凉近十万参与大阅的铁骑在等他一人。有句话,徐凤年一直没有跟谁说过,徐骁也不例外。如果有一天北凉为北莽马蹄踏破,那他徐凤年一定已经战死在边境了。要死也要死在徐骁的坟墓以北。
书评到此就写完了,其实很多东西我表述能力有限,烽火的笔力确实很赞,这本等我将来肯定会买来收藏。有时候也会想自己看的到底不是所谓的有意义的书,但后来想想读书就很好,无论是经典或者是其他,只要你喜欢,读的进去就可以;好书固然如珍馐,但阅历不到可能反而不能尽其味,所以读书的时候很少勉强自己,各种杂书都看,看得进去就看,看不进去就先放一边,有时候会因为好奇或者需要,去看一些书,偶尔也会带着功利心去专门阅读一些,希望能获得什么,更多的时候,还是喜欢这样,透过作者的笔,了解作者的一些价值感,了解一些想不到见不到的风情,这样就好了。
很早之前觉得有句话很有美感,风起于青萍之末,百度之知道原意指风从地上产生出来,开始时先在青苹草头上轻轻飞旋,最后会成为劲猛彪悍的大风后来喻指大影响、大思潮从微细不易察觉之处源发。所以你我并不知道,每天看似都差不多的日子里,有一天会不会平地起惊雷。
还喜欢两个字,愿和念,曾经拆开,觉得一个是原心,也就是本心,一个是今心,觉得非常有意思,希望你今日所念仍是昔日所愿,勿忘初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江湖,总有危机时,或迎难而上,或风紧扯呼,总有欢乐时,不妨在心中喊句,小二,上酒!(kakkak)
橙红年代
骁骑校 , 共 909 章, :第 909 节
[马上阅读] 先看《国士无双》,再看《铁器时代》,再看《橙红年代》,再看《匹夫的逆袭》,最后再看《穿越者》!这是作者笔下的世界,脱离了任何一部的评论都是不全面,不公允的!能把自己挖的坑最后都填上,作者不愧是鲁院进修出来的!《国士无双》我看了不下五遍,每次看到结尾的部分都会无声的流泪,《橙红年代》看了三遍,我只知道一句话叫一力降十会,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无处可躲………看了这么多书,其实对我感受最深的是人性,人性是最坚强也是最脆弱的,是最善变也是最不容改变的,作者给我们讲的一个个主角就是一个个人性,有好,有坏,由好变坏,由坏变好,说得就像我们的身边人身边事,文学作品的最高境界不也是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孩子他爹)
每次她以为能宠爱,包养小奶狗的时候,就发现原来他比她有钱有势,把祝宁婵气个半死,决定下次在另一个世界再遇到他,一定要冷落冷落他。没想到,她不主动了,不代表他不主动啊,哈哈哈。他开始疯狂追求祝宁婵!(西西)
表哥见我多妩媚
伊人睽睽 , 共 390 章, :第 390 节
[马上阅读] 十多年书龄了,看了太多的悲欢离合,还是经不住被这样一位纯真少年所感动。那个一见闻婵便倾心的阿信,那个被闻婵亲吻了侧颜便激动的上窜下跳把自己身上所有的所有,都拿出呈上在他爱的人面前。就像那个问题,你是愿意嫁给一个有100万却只给你10万的富人,还是愿意嫁给那个只有100元,却全部给你的人。
这场爱恋在遍地战火,纷繁乱世,阴谋阳谋中那般简单纯真让人动容,谁不想遇到阿信那样的男子呢……
看多了真的对现实毫无期待…没有男朋友的就别看了,真的会找不到男朋友的😭(sweet_74429)
大龙挂了
白雨涵 , 共 1185 章, :第1125章 大结局
[马上阅读] 莫名想到以前的钻石眼泪公主啊~ 在很久很久以前,
有一个国王。
他把他的国家治理的非常好,
国家不大,
但百姓们丰衣足食,
安居乐业,
十分幸福。
国王有三位美丽可爱的小公主,
三位小公主们从生下来就具有一种神奇的魔力,
当她们哭泣的时候,
落下的眼泪会化作一颗颗晶莹剔透的钻石,
价值连城。
有一天,
国王发觉自己年事已高,
自己的国家还没有人可以托付,
公主们也没人照顾。
于是昭告天下:
“众所周知,我有三位的公主,她们每个人都拥有举世无双的美貌,而且她们的眼泪可以化作昂贵的钻石,一个月后,我将为她们召集所有的优秀的男人,让她们挑选自己心仪的丈夫————被选中的人将有机会继承我的国家和财富!”
一个月后,
国王的城堡里挤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王子,
骑士和富豪之子。
一个个都是英俊潇洒,器宇不凡。
他们自信满满的围在王宫里,
等待着公主们的到来。
正午的时候,
国王带着他的三位公主们来到宫殿。
为了表示对远道而来的客人的欢迎,
大公主在现场为众人唱了一首歌,嗓音清澈,犹如天籁;
二公主在现场为众人跳了一支舞,步伐轻盈,身段美妙。
而最年幼的小公主,对着众人浅浅的一笑,
就躲在国王的身后再也不肯出来。
国王尴尬的解释道,
请大家不要介意,
小公主自从生下来后就没有说过话,而且很怕生人。
为了博取公主们的亲睐,
大家纷纷展示了自己的长处,有的当场写诗作画送给大公主,
有的为二公主表演剑法和马术,
有的拿出世间少有的奇珍异宝献给小公主。
大公主和二公主都很开心,
也渐渐有了自己的决定,
只有小公主静静的依然躲在国王的身后。
大公主最后选择了一个王子,
那个英俊的王子对她许诺说,
会为她征服全世界,
在每座城堡上刻下她的名字;
二公主最后选择了富豪之子,
那个聪明的男孩对她保证说,
他会赚很多钱,
为她建立一座世界上最华丽的宫殿,
里面摆满美丽的奇珍异宝;
小公主平静的看着那些人,摇了摇头。
正在国王准备宣布结果时,
从人群中走出一个年轻的牧羊人,
他径直走到小公主跟前,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
小公主忽然笑的很灿烂,
她毫不犹豫的挽住了牧羊人的手。
就这样,三个公主都有了自己的伴侣。
五年过去了
大公主的丈夫用眼泪变成的钻石招兵买马,
四处征战,百战百胜,
每一座被他征服的城堡上,真的全都刻上了大公主的名字。
大公主的名字,变得家喻户晓。她觉得自己很幸福。
二公主的丈夫用眼泪变成的钻石作为成本,
生意越做越大,
当然,生意做得很大之后,也就不需要钻石了。
他不愧是商人之子,
简直是天生的商人,
很快,就积累了海量的财富,
虽然还没有建造出世界上最最豪华的宫殿,
但是二公主也已经很心满意足了。
她觉得自己很幸福。
小公主自从那天跟着牧羊人离开国王的城堡,
就开始周游世界。
后来他们找到一个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
就定居了下来。
牧羊人花了半个月的时间,
用木头和稻草搭建了一个大房子,
又做了很多家具。
他们在房子的后面种了很多蔬菜,
在菜地的周围,
亲手做了一排栅栏。
小公主把她见到的好看的花,
都移植到了自己的小花园里,
虽然不知道这些小野花叫什么名字,
可每天看到它们就会很开心。
傍晚的时候,
他们会坐在湖边钓鱼,
或者数星星。
他们一直很穷,
但是他们生活的非常开心。
小公主渐渐地开始开口说话,
她只对牧羊人一个人说,
什么都说,
天上的云彩啊,
河里的鱼啊,
树上的鸟窝啊,
头上的蝴蝶啊一天到晚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牧羊人常常坐在湖边,
安静的听她讲故事,
一直到小公主讲着讲着,
累得睡着了,
把她抱回房间。
国王病危,
他派人找回了三个公主和她们的丈夫。
他很惊讶的发现,
小公主夫妇穿着干净整齐却打满补丁的衣服,
他好奇他们为什么这么贫穷。
要知道,
小公主随便一滴眼泪就足够买一家衣服店。
牧羊人说,
因为我从来不让她哭泣。
国王立刻决定,
把王位传给牧羊人。
也许每个人对于幸福都有自己的理解,
答案从来都不是唯一的。
但是只有牧羊人懂得什么是珍惜。
国王问小公主,
当年牧羊人跟你说了什么话?
小公主说:“他在我耳边说,即使你的眼泪可以化作最昂贵的钻石,我宁愿贫困潦倒一生,也不许你哭。”
最珍贵的眼泪,
不是能化作钻石的眼泪,
而是不会落下的眼泪,
因为珍惜你的人,
不会让你哭。
国王撒手归西,
牧羊人随即继承王位。
举行完继承大典,
带着王冠的牧羊人回到了王宫。
小公主帮他摘下了王冠,
脱去了朝服。
两腿盘着他的腰,
轻轻舔着牧羊人的耳朵的说:
“现在你可以操哭我了。(均衡教派大教主~无心)
人生若只如初夏
忘书 , 共 16 章, :第 16 节
[马上阅读] 忘书 我发现,无论最后能不能在一起还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人在一生中能遇见许多人。不管他们先来后到,如果你们不能抓住你最想要的,就只能得到和你最合适的,幸福和平庸只是在一念之间而已。路过推书(洛依依)
重生之不负卿情
沈飘扬 , 共 1 章, :第 1 部分
[马上阅读] 真的好累啊!阴谋论啊!!!!看不下去了!!!虽然跳着看完了,但是真的好累啊!从没有看一本书那么累的感觉!!!(东家丶灬柒柒)
嫡嫁千金
千山茶客 , 共 419 章, :第 419 节
[马上阅读] 题记——斯人若彩虹 遇上方知有
姬蘅,他是北燕最年轻的国公爷,桀骜美艳,喜怒无常,府中收集世间奇花。
他也许不是一个好人,但他绝对不是一个小人。
他出生于北燕国公府,自幼目睹母亲惨死之状,随后父亲中毒昏迷不醒。
一岁的他刚刚接触这个世界不久,面对的不是父母的呵护关怀,而是铭刻心中的仇恨。自此,这一生再也无缘与父母团聚。
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见到黑暗的日子,于是便早早的堕入地狱,与恶魔做了交易,只为父母报仇雪恨。
年少的他,逐渐察觉父母出事的蛛丝马迹。他蛰伏于燕京,隐忍多年,在北燕朝堂背后撒下一张弥天大网。他引导朝廷势力逐渐三足鼎立,自己成为皇帝心腹,筹谋多年,只为引出最终的凶手。
他不是什么温润如玉的翩翩佳公子,他是一个在黑暗中,步步为营,心狠手辣的人。
然,美人有毒,还是美人。
这样的他,遇到了此生唯一的变数——阿狸
她是薛家小姐薛芳菲,才貌双绝,十六嫁得如意郎,恩爱和谐,三载相伴,郎君高中状元。然, 所谓如意郎君,在利益面前,不堪一击。
她被所爱之人和当朝公主联手谋害,亲弟被强权所害,父亲被冤枉入狱。最后被那公主用一条白绫了结了性命。再次醒来,于落水的首辅千金姜梨身体中焕然新生。
前世的薛芳菲,今生的姜梨,小名同为阿狸,许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她借此重生。
面对困苦清贫的环境,她冷静设计,一步步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重回燕京,只为父亲沉冤得雪,亲弟报仇雪恨。
在此过程中,她与姬蘅,第一次相遇。
一个清丽寡淡,一个艳丽妖冶,一片明媚如春日,一片昏暗如深渊。
命中注定的缘分,自此开始。
面对首辅府中的阴谋诡计,她坦然以对,为自己博取最大的利益。
面对明义堂中的才华攀比,她勇于应战,为自己赢得远传的美名。
面对昔日郎君的步步高升,她不动声色,为自己筹谋最终的胜利。
面对当朝公主的谋害手段,她见招拆招,为自己留下鸣冤的证据。
面对往日乡民的畏手畏脚,她真心恳求,为自己谋的关键的一步。
她面上总是一如既往,温柔宁静的笑意,心中却是千种万种的算计。
皇宫宴会上,她以自身为诱饵让对手自讨苦吃,
正当暗自得意时,意外撞见姬蘅与他人密谋,两人唇枪舌战,互相试探。
他是洞察人心的妖怪。
多次相逢中,这是他与她的第一次交锋。
中秋灯会上,他请她于金满堂唱堂会,共同观赏一场戏,相似的经历,重新印刻在她的记忆里。
她听的心如刀绞,深入其中,无法自拔。
他说她入戏,她不肯承认。而他活的太清醒,也注定不会太愉快。
他言“戏便是戏,做不得真”。
她言“浓尽必枯,淡者屡深”,
他笑,这是她的警告,越是单薄,最后越是深刻。
襄阳,她踏入姬蘅府内,再次赏戏。
他言“我不爱看喜剧,太假”
这是一个清醒又凉薄的人。
她言“弱者求生,总是步步惊心”
她深谙明哲保身的道理。
面对四面八方的刺客,他气定神闲阻挡攻击,顺手搭救她。
在这场戏中戏里,他不入戏,所以他赢了。
桐乡树林里,她利用地势将敌人落入陷阱。
生死关头,她用着仅存的猜测叫出姬蘅
他说“可惜,我不入戏”
不得已她说出他的多年筹谋,只为博得一线生机。
他出手解决敌人,却又要灭口。
他言“我不需要助力,也不需要援军”
她坦然受死,他却意外收手。
他说“我的东西,别人不可能拿走,包括你的命”
这次交锋,终是达成同盟。
冬至,她来到国公府,发现府上一片姹紫嫣红。她惊讶,花中有毒。
她被意外发现,姬蘅亲自下厨。
各式各样的菜肴,色香味俱全。
她觉得一切十分荒谬,甚至不真实。
他会下厨,手艺很好,颠覆了她的想象。
她言“会做烤鹿肉,叫花鸟”
他言“改日国公府烤鹿肉,你来”
他言“你很讨喜,又嘴甜。”
过年夜里,她在国公府帮忙烤鹿肉。
鹿肉,叫花鸟,糕点小吃,美酒。这是他们都年夜饭,她想。
“新年吉祥,万事如意”,好生快活
“我们阿蘅,是会唱戏的”她觉得自己听错了
她以为他喝醉了“新年快乐啊,国公爷”
报仇雪恨后,她来向他还命。
他道“你果然不是姜梨”
他心里对她的怀疑,一刻也没有停止过
她慌乱,无措,避无可避。
他言“你的命,我不要了。你的一切,我相信你”
她心动,又紧张,她坦诚相待,说出真相。
他不舍,又怜惜。他不能有任何软肋。
临走之前,她去国公府告别。
他听到原因,他生气,他愤怒。
面对他的靠近,她害羞躲闪,这是少女时候的阿狸。
他道“你喜欢我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
他道“那我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他道“小姑娘,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他吻了她,一切明了,原来两情相悦。
……
他道“那些事情我来做,你只做你想做的事”
他道“我这么喜欢你,可不希望你出什么事”
他道 “小姑娘,你以后再收别的男人东西试试看”
他道“眼是情苗,你的眼睛,出卖了你的心”
他道 “笑的这么开心,看来你很喜欢我”
她道“牵的这么紧,看来你很怕我跑掉”
他道“这么难过,可不像你的性子”
她道“这么温柔,也不像你的性子”
……
姬蘅与阿狸同样是黑暗中夹缝求生的人。不同的是,姬蘅堕入深渊,于其中步步为营。而阿狸则披荆斩棘,开出一条血路。
他们于乱局之中初相识,相互试探,伪装做戏,虚伪却又真诚,于利用之中,又存了一丝惺惺相惜的真心。
于姬蘅而言,这样筹谋算计又温暖正直的女子极为独特;于阿狸而言,这样桀骜美艳又神秘莫测的男子吸人心魂。看戏之人从不入戏,一旦入戏,便有了软肋。但这场穷极一生的戏,他们入的心甘情愿。
—— 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君心无邪♀知邪非爵)
掌中妖夫
雾矢翊 , 共 460 章, :第 460 节
[马上阅读] 奚辞,妖族一方统领,盘龙藤成精。
郁龄,神奇种族的后代,血液吸引妖精怪。
小时候的郁龄没有了妈妈,由外公外婆养大,不想外公也离奇去世了!与外婆相依为命。父亲也特别爱她的母亲,可是因为家人的原因不得不与爱人分开,愧疚让他格外疼爱女儿,也对去世的爱人至死不渝,后来和成为鬼的爱人在一起,这里先不说。
小时候的郁龄被一个漂亮小哥哥咬了一口,从此害怕所有奇怪的东西,可是她的身体使她总是吸引不同的精怪,后来遇到了男主奚辞,原来她一直都在他的陪伴和保护下成长。这一株盘龙藤能耍酷,能卖萌,还能做好吃的,那就和他闪婚吧!
真的是很有趣,甜宠的文。有玄幻,有都市,还有悬疑,很丰富的一本小说,我也是因为这本书粉的雾矢翊,特别喜欢奚辞,很冷酷又独宠一人的样子让我很梦幻。奚辞把郁龄宠到了骨子里。另外,有灵宠出没,很给力的搞笑的助攻。
强力推荐!(猫猫咪呀🐾)
末世之深渊召唤师
凉心未暖 , 共 1598 章, :第一千五百五十八章 文明的毁灭
[马上阅读] 杂乱而又破烂的城市,我游荡在各个角落,靠着我的奴仆苟活。伙伴?哦不,只是一群替死鬼罢了,用强大的祭品换取我更强大的实力,只是我活下来的方式而已,生存不仅仅是靠忠诚而是奴役。(尘曦城L)
重生女配:至尊医仙
南烟雨 , 共 1045 章, :第 1045 节
[马上阅读] 很好看的书,不过,希望作者大大不要在把女主和男主分开在两个世界了,女主和男主在一起的时间感觉太少了!这本书很好看!我看过另外一本修仙小说,同样是异界穿梭,那本小说一个字烂,女主又放荡,在和男主在一起之前还和其他好几个男的滚过,连哥哥都不放过,偏偏还是主打一对一,那本书的女主小白又白痴,又爱卖萌,偏偏书名还带了腹黑两字,无语!这本小说女主是我喜欢的类型,要是再腹黑一点就更好了!(墨城ぁ琉▲殇)